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大道9号、三清山中大道58号共2处房屋招租3年
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大道9号、三清山中大道58号共2处房屋招租3年
项目编号: | JX2024RP#C2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三清山中大道58 (略) 房屋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B-3幢1-9、1-10、1-11室共3间房产招租(3年)(出租底价:18.#万元(总租金)); (略) (略) 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301房产招租(3年)(出租底价:4.#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0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1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B-3幢1-9、1-10、1-11室共3间房产招租(3年) | ||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 (略) 盛业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盛业(2023)房估字第215号 《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 (略) 丰和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4]字第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减少租金等。 3.本次挂牌标的的租期为3年,均设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的付款周期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请见标的表。 4.承租方应在标的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首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费用等),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用于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污染品等,不得在标的内进行非法、违规的行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 6.承租方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应持证经营。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参加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证件是否可以顺利办理,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因“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无法办理”等理由否定成交结果。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防火、 (略) 容等工作。 7.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承租方如需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招租标的如涉及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8.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9.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标的进行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将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略) 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 (略) 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11.标的原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受优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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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可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交易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前往拍卖机构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 杨先生 #郑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项目编号: | JX2024RP#C2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三清山中大道58 (略) 房屋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B-3幢1-9、1-10、1-11室共3间房产招租(3年)(出租底价:18.#万元(总租金)); (略) (略) 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301房产招租(3年)(出租底价:4.#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0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1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紫阳大道9号B-3幢1-9、1-10、1-11室共3间房产招租(3年) | ||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 (略) 盛业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盛业(2023)房估字第215号 《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 (略) 丰和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4]字第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减少租金等。 3.本次挂牌标的的租期为3年,均设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的付款周期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请见标的表。 4.承租方应在标的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首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费用等),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用于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污染品等,不得在标的内进行非法、违规的行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 6.承租方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应持证经营。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参加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证件是否可以顺利办理,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因“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无法办理”等理由否定成交结果。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防火、 (略) 容等工作。 7.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承租方如需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招租标的如涉及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8.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9.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标的进行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将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略) 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 (略) 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11.标的原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受优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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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可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交易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前往拍卖机构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 杨先生 #郑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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