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福龙东街12、14号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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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福龙东街12、14号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出租项目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福龙东街12、14号(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出租项目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合同期结束。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资产来源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福龙东街12、14号( (略) 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 (略) 福龙东街12号、 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 (略) 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599.48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免租期限 不设免租期。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①粤房地证字第C*号 ②粤房地证字第C*号 ③粤房地证字第C*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①885.59 ②880.79 ③833.10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非居住用地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次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4%,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 (略) 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2.意向方须具有5年(或) (略) 场经营经验(需提供同类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
    3.意向方须无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2年度的完税证明及2022年度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4.意向方(含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曾承 (略) 直管房的,必须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5.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6.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7.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出租标的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3.出租面积即为建筑面积,日后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招租公告中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位 (略) 龙 (略) 附近, (略) 政府对龙 (略) 进行整治工程,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政府开展龙 (略) 整治工作。
    5.出租标的西门为原承租方自行申请增设的,承租方需知悉相关情况,不得以因西门封闭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安装独立水或电设备设施的,由承租方负责申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配合办理。
    7.出租标的内的电梯为原承租人出资安装,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需知悉出租标的内由原承租方出资安装的电梯需拆除,相关费用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按原承租方拆除电梯后的现状交付。
    8.为防止承租方改变主体结构产生安全问题或将房屋装修用于出租方限制行业(餐饮、汽车行业等),承租方需将出租标的的装修图纸在事前报出租方及出租标的所在地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出租方及出租标的所在地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承租方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装修完成后,必须经出租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才能经营。
    9.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装饰、增加设备设施及建设费用为承租方单方无偿投资,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须办理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许可手续,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1.承租方须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2.承租方申领牌照,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鉴定报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3.出租标的原租赁合同期到期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或占用方退场后
    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
    或占用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
    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
    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出租方交付场地之日起
    生效。
    14.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流程结束之前,意向方不得私下跟原承租方接触、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软件和设备进行传递消息等,如发现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方资格。
    15.本次出租 (略) 场(不得经营餐饮、汽车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得用于销售、生产、回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及环保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燃气。承租方必须自行安装智能烟感,并纳入消防智慧系统管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作为无偿投资。如原承租方承租,可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及环保规定的前提下按原出租用途使用。)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视为违约,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 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具有5年(或) (略) 场经营经验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
    (3)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2年度的完税证明及2022年度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4)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本意向方(含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曾承 (略) 直管房的,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
    2.本意向方(含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3.本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房屋管理一所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020-*、*、*(客服林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福龙东街12、14号(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洪德路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出租项目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合同期结束。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资产来源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福龙东街12、14号( (略) 福龙东街12号首层全层(除12号2梯间外), (略) 福龙东街12号、 14号二楼南座及12号2梯间, (略) 福龙东街12号、14号二层北座及14号首层)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599.48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免租期限 不设免租期。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①粤房地证字第C*号 ②粤房地证字第C*号 ③粤房地证字第C*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①885.59 ②880.79 ③833.10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非居住用地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次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4%,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 (略) 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2.意向方须具有5年(或) (略) 场经营经验(需提供同类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
    3.意向方须无偷税漏税行为,信誉良好,且无失信记录。(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2年度的完税证明及2022年度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4.意向方(含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曾承 (略) 直管房的,必须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5.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6.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7.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出租标的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3.出租面积即为建筑面积,日后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招租公告中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位 (略) 龙 (略) 附近, (略) 政府对龙 (略) 进行整治工程,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政府开展龙 (略) 整治工作。
    5.出租标的西门为原承租方自行申请增设的,承租方需知悉相关情况,不得以因西门封闭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安装独立水或电设备设施的,由承租方负责申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配合办理。
    7.出租标的内的电梯为原承租人出资安装,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需知悉出租标的内由原承租方出资安装的电梯需拆除,相关费用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按原承租方拆除电梯后的现状交付。
    8.为防止承租方改变主体结构产生安全问题或将房屋装修用于出租方限制行业(餐饮、汽车行业等),承租方需将出租标的的装修图纸在事前报出租方及出租标的所在地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出租方及出租标的所在地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承租方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装修完成后,必须经出租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才能经营。
    9.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装饰、增加设备设施及建设费用为承租方单方无偿投资,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须办理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许可手续,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1.承租方须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2.承租方申领牌照,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鉴定报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3.出租标的原租赁合同期到期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或占用方退场后
    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
    或占用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
    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
    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出租方交付场地之日起
    生效。
    14.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流程结束之前,意向方不得私下跟原承租方接触、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软件和设备进行传递消息等,如发现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方资格。
    15.本次出租 (略) 场(不得经营餐饮、汽车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得用于销售、生产、回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及环保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燃气。承租方必须自行安装智能烟感,并纳入消防智慧系统管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作为无偿投资。如原承租方承租,可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及环保规定的前提下按原出租用途使用。)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视为违约,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 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具有5年(或) (略) 场经营经验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
    (3)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2年度的完税证明及2022年度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4)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本意向方(含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曾承 (略) 直管房的,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
    2.本意向方(含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营者、合伙人等)如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3.本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房屋管理一所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020-*、*、*(客服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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