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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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4]42号)
东自然资告字[2024]42号 2024年11月0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东出让2024-11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八所镇福久村东侧、海南环 (略) 西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 (略) 指定账户 (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 (略) 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3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3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5日在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采用108°面积*平方米,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面积*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建筑系数≥40%。 宗地求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由竞得人负责拆除。 (二)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6

(略) 自然资 (略)
,海南, (略)
出让公告
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4]42号)
东自然资告字[2024]42号 2024年11月0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东出让2024-11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八所镇福久村东侧、海南环 (略) 西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 (略) 指定账户 (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 (略) 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3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3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5日在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采用108°面积*平方米,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面积*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建筑系数≥40%。 宗地求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由竞得人负责拆除。 (二)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6

(略) 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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