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空港临空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份额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陕西空港临空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份额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陕西空港临空 (略) 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挂牌价 | 3922.*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1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日17:00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09:00 | ||||||
(略)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029-* | ||||||||
咨询报名 | 项目咨询:马先生 *; 报名咨询:张工、李工(交易中心) 029-*; | ||||||||
一、转让方承诺 | |||||||||
1.本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权属关系明晰,对该标的具 (略) 置权, (略) 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本《转让申请书》《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涉及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并同意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截止标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之外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申报的抵押、担保、诉讼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已知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组织实施交易。 7.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给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规则,本转让方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 (略) 3层*号F-008 | |||||||
法定代表人 | 夏梦 | 成立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
经济性质 | 民营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创业投资基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L8K437Q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略)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土地划拨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 | ||||||||
(略)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2% |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6% | ||||||||
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 | ||||||||
南通智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 | ||||||||
诸暨 (略) | 5% |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3.4% | ||||||||
西安中科 (略) | 3% | ||||||||
宁波梅山 (略) 秉礼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 | ||||||||
西安中科创星 (略) | 1% | ||||||||
(略) 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 | ||||||||
成 (略) 创科投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 | ||||||||
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 | *.16 | *.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1 | 306.63 | *.38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894.15 | 5894.1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7 | 1052.45 | *.52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陕西中昕房地产土地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核准(备案)单位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总资产 | *万元 | 总负债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 | * 万元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
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夏梦 | 注册资本 | * 万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自贸大道1号自贸保税 (略) 五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8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董事会决议(2024年10月12日) | |||
四、交易条件和竞买保证金设置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 | ||
交易方式 | 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3922.*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基金份额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2、 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适用法律和/或政府命令的合格投资者标准的,且系依据适用法律和/或政府命令(i) 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井有效存续的实体;或(ii)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经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如需)的非法人制的集合投资载体;或(iii)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2、其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合伙人、 最终投资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内资法人机构或中国籍自然人,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不包含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资金、银行资金、P2P 资金、不得为信托计 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任何理财产品;不存在任何境外资金/实体通过任何结构化安排对该等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合伙人、最终投资人、最终受益人用作出资的资金拥有控制权或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备与受让人达成合法、合规、有效交易的主体资格及相应的资信能力; 5、未受 (略) 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完成且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因标的企业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营性损益,不影响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转让合同,否则竞买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凡参加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本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公告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3、获取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 (略) 络竞价的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 |||
竞买保证金设置 | 缴纳金额 | 784.*元 | ||
缴纳时间 |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法 | 1.竞价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经转让方申请后, (略) 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纳途径无息退还交款人账户; 2.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双方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合同》并发布份额转让成交公告后 ,经转让方和受让 (略) 交易中心申请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略) 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保证事项 | 1、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 2、 确保受让方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合同》 | |||
五、信息披露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六、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起, (略) (略) , (略) 络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受让方。 | |||
竞价设置 | (略) 络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加价幅度*元。 自由报价周期为120分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无新的有效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后则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周期(网络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
附件
1、 竞买须知
2、 基金份额转让合同(模版)
3、 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试行)
陕西空港临空 (略) 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持有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挂牌价 | 3922.*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1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日17:00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09:00 | ||||||
(略)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029-* | ||||||||
咨询报名 | 项目咨询:马先生 *; 报名咨询:张工、李工(交易中心) 029-*; | ||||||||
一、转让方承诺 | |||||||||
1.本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权属关系明晰,对该标的具 (略) 置权, (略) 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本《转让申请书》《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涉及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并同意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截止标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之外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申报的抵押、担保、诉讼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已知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组织实施交易。 7.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给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规则,本转让方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 (略) 3层*号F-008 | |||||||
法定代表人 | 夏梦 | 成立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
经济性质 | 民营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创业投资基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L8K437Q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略)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土地划拨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 | ||||||||
(略)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2% |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6% | ||||||||
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 | ||||||||
南通智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 | ||||||||
诸暨 (略) | 5% |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3.4% | ||||||||
西安中科 (略) | 3% | ||||||||
宁波梅山 (略) 秉礼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 | ||||||||
西安中科创星 (略) | 1% | ||||||||
(略) 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 | ||||||||
成 (略) 创科投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 | ||||||||
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 | *.16 | *.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1 | 306.63 | *.38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894.15 | 5894.1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7 | 1052.45 | *.52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陕西中昕房地产土地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核准(备案)单位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总资产 | *万元 | 总负债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 | * 万元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临空 (略) | ||
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夏梦 | 注册资本 | * 万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自贸大道1号自贸保税 (略) 五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8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董事会决议(2024年10月12日) | |||
四、交易条件和竞买保证金设置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陕西秦创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合伙企业份额 | ||
交易方式 | 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3922.*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基金份额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2、 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适用法律和/或政府命令的合格投资者标准的,且系依据适用法律和/或政府命令(i) 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井有效存续的实体;或(ii)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经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如需)的非法人制的集合投资载体;或(iii)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2、其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合伙人、 最终投资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内资法人机构或中国籍自然人,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不包含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资金、银行资金、P2P 资金、不得为信托计 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任何理财产品;不存在任何境外资金/实体通过任何结构化安排对该等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合伙人、最终投资人、最终受益人用作出资的资金拥有控制权或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备与受让人达成合法、合规、有效交易的主体资格及相应的资信能力; 5、未受 (略) 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完成且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因标的企业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营性损益,不影响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转让合同,否则竞买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凡参加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本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公告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3、获取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 (略) 络竞价的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 |||
竞买保证金设置 | 缴纳金额 | 784.*元 | ||
缴纳时间 |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法 | 1.竞价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经转让方申请后, (略) 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纳途径无息退还交款人账户; 2.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双方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合同》并发布份额转让成交公告后 ,经转让方和受让 (略) 交易中心申请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略) 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保证事项 | 1、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 2、 确保受让方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合同》 | |||
五、信息披露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六、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起, (略) (略) , (略) 络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受让方。 | |||
竞价设置 | (略) 络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加价幅度*元。 自由报价周期为120分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无新的有效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后则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周期(网络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
附件
1、 竞买须知
2、 基金份额转让合同(模版)
3、 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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