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达电力自动控制有限公司3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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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达电力自动控制有限公司34%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智达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建筑安装业 成立时间 1995-05-25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庆云南街69号8栋2层06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软件外包服务; (略) 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尹力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25G
职工人数(人) 17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党委会议纪要 第24期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3-08-1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武汉中元 (略) 66
2 四川 (略) 34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966.#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08.# 净利润 611.#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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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智达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建筑安装业 成立时间 1995-05-25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庆云南街69号8栋2层06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软件外包服务; (略) 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尹力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25G
职工人数(人) 17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党委会议纪要 第24期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3-08-1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武汉中元 (略) 66
2 四川 (略) 34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966.#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08.# 净利润 611.#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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