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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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3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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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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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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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略) ,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3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3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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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3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94.*元
拟转让比例 4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03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 (略) (略) 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平建
成立日期 1998-08-18 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铝材及配件、塑钢门窗零售;铝塑门窗、铁护栏加工、制作。(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和生 (略)
60
(略) 大港古 (略)
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71 3.23 3.0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2.39 0.94 211.45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3.* 1.* 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5.* 12.* 21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76 235.87
负债总计 0.67 0.67
净资产 212.09 23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08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取得房地证津字第*号《 (略) 房地产权证》,但该产权证仅有土地状况信息,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权 (略) (略) (略) ,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未办理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以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委托人申报的相关资料计算评估值。同时被评估单位出具声明,委估房地产的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以上述声明为前提进行的。 2.房屋于查勘时已对外出租,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度该房屋*方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租金为16.*元/年,租赁事宜对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影响。 3.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由于使用较久,闲置堆放多年,年久失修,处于待报废状态,按回收价值取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大港古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内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景祥 成立日期 1992-12-08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7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K*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古林 (略) 上古林村村民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94.*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 (1)接受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2)受让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鑫宇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天津 (略) (略) 60%股权项目。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2、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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