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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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略)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
挂牌价 7.(略)元
保证金 (略)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6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1-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略)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略)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5日前结算本月租金,遇节假日顺延。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 (略) (略) (略) 386号,产权证已办理,面积约43平方米。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分割、不得经营餐饮业、铝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时间以及出租方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给他人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自然人不得参加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略)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不得将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向校园内排放。

2、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与第三人联营、承包。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租赁期间确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13、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4、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略)、(略)、(略);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略)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
挂牌价 7.(略)元
保证金 (略)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6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1-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略)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西侧沿街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略)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5日前结算本月租金,遇节假日顺延。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 (略) (略) (略) 386号,产权证已办理,面积约43平方米。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分割、不得经营餐饮业、铝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时间以及出租方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给他人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自然人不得参加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略)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不得将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向校园内排放。

2、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与第三人联营、承包。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租赁期间确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13、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4、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略)、(略)、(略);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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