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静海镇王家楼村08号24平米活动房使用权出租
静海区静海镇王家楼村08号24平米活动房使用权出租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静海镇王家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农户数量 | 505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建筑物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4500 元/年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分期详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中标方 (略) 置 | 转为合同款 |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活动房及配套(水、电等)现状,对活动房及配套(水、电等)现状无异议。该标的提供水电设施(电表一块、水表一块)。 2、承租方有义务保护转出方出租的活动房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3、承租方在使用活动房过程中,如需对活动房结构进行改变,须先经得转出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活动房所有权全部归属转出方,承租方不得因活动房维修或者扩建等投入,要求转出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回购或者补偿。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租方应将其租赁活动房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转出方交接,但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收回并搬出租赁活动房,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转出 (略) 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允许后不得对该活动房进行拆改及在项目周边私搭乱建,如有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活动房,不得利用承租活动房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转出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租者必须交纳1000元押金,到期后,承租者不再进行承租的,经村集体检查该标的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拖欠水电费,标的未有损坏且不拖欠水电费的,村集体应退还本押金。 9、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4年5月1日 至2025年4月30日,不满1年按1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10、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 (略) )。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退换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 (略) 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1、由村集体提供水、电设施,承租户按时自行交纳水、电费。标的面积/数量:24平米/1个(以此公告为准,不再进行实地测量)。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0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2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13 11:3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13 12: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略)(略)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静海镇王家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农户数量 | 505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建筑物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4500 元/年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分期详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中标方 (略) 置 | 转为合同款 |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活动房及配套(水、电等)现状,对活动房及配套(水、电等)现状无异议。该标的提供水电设施(电表一块、水表一块)。 2、承租方有义务保护转出方出租的活动房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3、承租方在使用活动房过程中,如需对活动房结构进行改变,须先经得转出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活动房所有权全部归属转出方,承租方不得因活动房维修或者扩建等投入,要求转出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回购或者补偿。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租方应将其租赁活动房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转出方交接,但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收回并搬出租赁活动房,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转出 (略) 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允许后不得对该活动房进行拆改及在项目周边私搭乱建,如有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活动房,不得利用承租活动房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转出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租者必须交纳1000元押金,到期后,承租者不再进行承租的,经村集体检查该标的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拖欠水电费,标的未有损坏且不拖欠水电费的,村集体应退还本押金。 9、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4年5月1日 至2025年4月30日,不满1年按1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10、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 (略) )。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退换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 (略) 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1、由村集体提供水、电设施,承租户按时自行交纳水、电费。标的面积/数量:24平米/1个(以此公告为准,不再进行实地测量)。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0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2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13 11:3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13 12: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略)(略)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