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
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
招标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受台州东茂 (略) 委托, (略) 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QBJ*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
(2)项目地点:位于一江山大道东段以北、聚海大道以东、开发大道东段以南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台州东茂 (略) 指定范围内约880亩土地的租赁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5)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租赁土地面积:面积约880亩,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包括范围 (略) 、过境电线杆及沟渠等设施)。(具体面积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见附件)
(7)租赁要求:
①每1年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一季以上,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交回土地,不予延期,若作物未收割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②不得随意破坏现有农业基础设施,负责租赁期间内相关农业基础设施维护、检修、保养。
③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至土地交付之日前,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并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④禁止任何形式的田间焚烧行为。
⑤禁止任何形式的非农业作物种植及其堆场、种植花木、取土等行为。
⑥土地租赁范围内如需要土方填筑,由*方统一安排,*方不得私自运土方进场,否则按5000元每车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农作物种植能力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略) 保函。
五、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
地点: (略) (略) 开发大道东段818号台 (略) 海虹街 (略) 六楼大厅
六、公告、公示媒体:
(略) 址:台 (略) (略) ”(http://**)、浙江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台州东茂 (略) :颜文琪; 联系电话:*;
(略) (略) 联系人:章家炀、葛俊; 联系电话:0576-*;
台 (略) 行政审批与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略) 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定稿.docx
招标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受台州东茂 (略) 委托, (略) 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QBJ*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开发大道东段南侧、聚海河以东种植土地出租
(2)项目地点:位于一江山大道东段以北、聚海大道以东、开发大道东段以南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台州东茂 (略) 指定范围内约880亩土地的租赁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5)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租赁土地面积:面积约880亩,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包括范围 (略) 、过境电线杆及沟渠等设施)。(具体面积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见附件)
(7)租赁要求:
①每1年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一季以上,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交回土地,不予延期,若作物未收割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②不得随意破坏现有农业基础设施,负责租赁期间内相关农业基础设施维护、检修、保养。
③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至土地交付之日前,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并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④禁止任何形式的田间焚烧行为。
⑤禁止任何形式的非农业作物种植及其堆场、种植花木、取土等行为。
⑥土地租赁范围内如需要土方填筑,由*方统一安排,*方不得私自运土方进场,否则按5000元每车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农作物种植能力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略) 保函。
五、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
地点: (略) (略) 开发大道东段818号台 (略) 海虹街 (略) 六楼大厅
六、公告、公示媒体:
(略) 址:台 (略) (略) ”(http://**)、浙江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台州东茂 (略) :颜文琪; 联系电话:*;
(略) (略) 联系人:章家炀、葛俊; 联系电话:0576-*;
台 (略) 行政审批与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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