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标的名称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部分材料下载 | 《增资方案》《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 ||
信息披露时间 | 自2020-12-03起至2021-01-28 止 | 信息披露时间内的项目状态 | 公告到期 |
竞价方式 | 综合评议 | ||
联系电话 | (略) (略)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中心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XM2020DF(略)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 1457.(略)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0.0000-9.8900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详见增资方案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 (略) (略)    8.7100% 2.员工持股计划   7.1800% 3. (略)    31.7200% 4. (略) (略) (略)    26.1200% 5.于征   2.0800% 6.林毅鹏   1.2400% 7.于用真   1.2400% 8.战略投资方   9.8900% 9.厦门信 (略)    10.5800% 10.魏聪   1.2400%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达成条件:至少一家投资方综合评议分数80分以上。终结条件:所有投资方综合评议分数均低于80分。 | ||
募集资金用途 | 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鉴于公司已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意向投资方必须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中有关投资者的规定。3.因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增资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略) 备案审查,若公司后续未获得股转备案,此次增资自动终止。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 (略) 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0号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4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于征 | 成立时间 | 2001-07-26 |
注册资本 (万元) | 5200.(略)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9XE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略) 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略) 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 (略) 安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器具制造;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余经营范围请查询企业章程。 | ||
股东数量 | 8 | 职工人数 | 51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10.5000 |
2 | (略) | 38.2500 |
3 | (略) (略) (略) | 31.5000 |
4 | 于征 | 2.5000 |
5 | 林毅鹏 | 1.5000 |
6 | 于用真 | 1.5000 |
7 | 厦门信 (略) | 12.7500 |
8 | 魏聪 | 1.5000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19 | 2018 | 2017 |
资产总额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负债总额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所有者权益 | (略).(略) | (略).(略) | 8049.(略) |
营业收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利润总额 | 2253.(略) | 2032.(略) | 1655.(略) |
净利润 | 2330.(略) | 2061.(略) | 1561.(略)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0-06-30 | (略).(略) | (略).(略) | 8048.(略) | (略).(略) | -2319.(略) | -2312.(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投资者应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2)投资者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3)投资者实收资本不少于(略)元人民币(含)。(4)投资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增资资金来源合法,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略)元的资金证明,以确保有能力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增资款,并承诺履行增资协议所确定的义务。(5)投资者 (略) (略) 所属行业的产业链上游或下游企业,上游企业须具 (略) (略) 产品互补的特点,下游企业须有一定的业务拓展优势资源(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业绩合同等)。 |
投资方增资条件 | 1.投资者以现金方式 (略) (略) 。2.综合评议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意向投资人,成为初选投资人。初选投资人家数大于等于3家的,由审议小组从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中,按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初选投资人家数小于3家的,以初选投资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3.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若大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以最终发行价格成交,该初选投资人拒绝或放弃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仍小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不成交。4.确定成交的初选投资人成为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者。按战略投资者的综合评议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分配如下:总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其中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2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在20名以后的,将以(略)股为上限,平均分配股份数量且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5.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6.本次增资后,现有经营团队不做调整。7.意向投资方均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没有投资资格 。8.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在融资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认购公告中显示的缴款期限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9.自意向投资方完成保证金缴纳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截止日,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参与资格审查即视为:(1)接受增资条件并承诺以拟增资价格认购;(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增资公告内容;(3)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4)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注册资本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挂牌截止日17:15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略) 置方式 | 1、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返还至原账户。2.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未参与或拒绝进行下一程序的;②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③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
费用承担情况 | 1.投资者以现金方式 (略) (略) 。2.综合评议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意向投资人,成为初选投资人。初选投资人家数大于等于3家的,由审议小组从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中,按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初选投资人家数小于3家的,以初选投资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3.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若大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以最终发行价格成交,该初选投资人拒绝或放弃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仍小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不成交。4.确定成交的初选投资人成为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者。按战略投资者的综合评议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分配如下:总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其中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2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在20名以后的,将以(略)股为上限,平均分配股份数量且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5.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6.本次增资后,现有经营团队不做调整。7.意向投资方均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没有投资资格 。8.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在融资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认购公告中显示的缴款期限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9.自意向投资方完成保证金缴纳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截止日,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参与资格审查即视为:(1)接受增资条件并承诺以拟增资价格认购;(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增资公告内容;(3)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4)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注册资本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自动延长信息发布。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50个周期。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增资报价(总分60分):是指意向 (略) 增资的股权报价,报价较 (略) 的价值,得分较高。在所有有效报价中,最高价得分60分,低于最高价的意向报价得分=60-(最高报价-意向报价)/最高价*5。2、业务契合程度(总分20分):主要指意向投资方的业 (略) 主营业务能够形成有效的互补,达到强强联合的效果。3、市场拓展能力(总分20分):主要指意 (略) 场拓展能力。具体遴选方案详见增资方案。 |
意向买受人应对增资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意向(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 (略) 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意向(拍卖)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意向买受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买受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拍卖)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 (略) (略) 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略) (略) (略)
服务投诉电话:(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传真:(略)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3日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略) 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
(略) 股权托管中心
标的名称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部分材料下载 | 《增资方案》《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 ||
信息披露时间 | 自2020-12-03起至2021-01-28 止 | 信息披露时间内的项目状态 | 公告到期 |
竞价方式 | 综合评议 | ||
联系电话 | (略) (略)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中心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XM2020DF(略)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 1457.(略)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0.0000-9.8900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详见增资方案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 (略) (略)    8.7100% 2.员工持股计划   7.1800% 3. (略)    31.7200% 4. (略) (略) (略)    26.1200% 5.于征   2.0800% 6.林毅鹏   1.2400% 7.于用真   1.2400% 8.战略投资方   9.8900% 9.厦门信 (略)    10.5800% 10.魏聪   1.2400%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达成条件:至少一家投资方综合评议分数80分以上。终结条件:所有投资方综合评议分数均低于80分。 | ||
募集资金用途 | 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鉴于公司已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意向投资方必须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中有关投资者的规定。3.因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增资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略) 备案审查,若公司后续未获得股转备案,此次增资自动终止。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 (略) 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0号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4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于征 | 成立时间 | 2001-07-26 |
注册资本 (万元) | 5200.(略)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9XE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略) 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略) 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 (略) 安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器具制造;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余经营范围请查询企业章程。 | ||
股东数量 | 8 | 职工人数 | 51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10.5000 |
2 | (略) | 38.2500 |
3 | (略) (略) (略) | 31.5000 |
4 | 于征 | 2.5000 |
5 | 林毅鹏 | 1.5000 |
6 | 于用真 | 1.5000 |
7 | 厦门信 (略) | 12.7500 |
8 | 魏聪 | 1.5000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19 | 2018 | 2017 |
资产总额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负债总额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所有者权益 | (略).(略) | (略).(略) | 8049.(略) |
营业收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利润总额 | 2253.(略) | 2032.(略) | 1655.(略) |
净利润 | 2330.(略) | 2061.(略) | 1561.(略)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0-06-30 | (略).(略) | (略).(略) | 8048.(略) | (略).(略) | -2319.(略) | -2312.(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投资者应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2)投资者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3)投资者实收资本不少于(略)元人民币(含)。(4)投资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增资资金来源合法,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略)元的资金证明,以确保有能力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增资款,并承诺履行增资协议所确定的义务。(5)投资者 (略) (略) 所属行业的产业链上游或下游企业,上游企业须具 (略) (略) 产品互补的特点,下游企业须有一定的业务拓展优势资源(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业绩合同等)。 |
投资方增资条件 | 1.投资者以现金方式 (略) (略) 。2.综合评议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意向投资人,成为初选投资人。初选投资人家数大于等于3家的,由审议小组从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中,按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初选投资人家数小于3家的,以初选投资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3.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若大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以最终发行价格成交,该初选投资人拒绝或放弃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仍小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不成交。4.确定成交的初选投资人成为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者。按战略投资者的综合评议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分配如下:总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其中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2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在20名以后的,将以(略)股为上限,平均分配股份数量且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5.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6.本次增资后,现有经营团队不做调整。7.意向投资方均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没有投资资格 。8.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在融资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认购公告中显示的缴款期限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9.自意向投资方完成保证金缴纳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截止日,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参与资格审查即视为:(1)接受增资条件并承诺以拟增资价格认购;(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增资公告内容;(3)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4)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注册资本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挂牌截止日17:15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略) 置方式 | 1、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返还至原账户。2.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未参与或拒绝进行下一程序的;②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③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
费用承担情况 | 1.投资者以现金方式 (略) (略) 。2.综合评议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意向投资人,成为初选投资人。初选投资人家数大于等于3家的,由审议小组从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中,按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初选投资人家数小于3家的,以初选投资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增资方案的最终发行价格。3.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若大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以最终发行价格成交,该初选投资人拒绝或放弃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初选投资人的报价乘以1.05后,仍小于最终发行价格,则该初选投资人不成交。4.确定成交的初选投资人成为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者。按战略投资者的综合评议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分配如下:总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其中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11-20名的,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为(略)股;战略投资者综合评议总得分在20名以后的,将以(略)股为上限,平均分配股份数量且每家对应的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略)股。5.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6.本次增资后,现有经营团队不做调整。7.意向投资方均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没有投资资格 。8.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在融资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认购公告中显示的缴款期限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9.自意向投资方完成保证金缴纳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截止日,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参与资格审查即视为:(1)接受增资条件并承诺以拟增资价格认购;(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增资公告内容;(3)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4)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注册资本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自动延长信息发布。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50个周期。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增资报价(总分60分):是指意向 (略) 增资的股权报价,报价较 (略) 的价值,得分较高。在所有有效报价中,最高价得分60分,低于最高价的意向报价得分=60-(最高报价-意向报价)/最高价*5。2、业务契合程度(总分20分):主要指意向投资方的业 (略) 主营业务能够形成有效的互补,达到强强联合的效果。3、市场拓展能力(总分20分):主要指意 (略) 场拓展能力。具体遴选方案详见增资方案。 |
意向买受人应对增资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意向(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 (略) 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意向(拍卖)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意向买受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买受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拍卖)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拍卖)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 (略) (略) 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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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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