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台报废公交车混动锂电池
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台报废公交车混动锂电池
项目编号 | TR2024HB(略) |
项目名称 | 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台报废公交车混动锂电池 |
转让单价 | 0.(略)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4-11-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3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 (略) (略) 持有的26台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重量约8吨,转让低价为8500元/吨。 上述资产重量为委托方预估重量,仅供参考,最终成交重量以交易双方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荆 (略) · (略) 虎牙关大道46号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26台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标的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割。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详细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政策,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追责和索赔。 3、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性质为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仅能 (略) 理。转让标的均严格按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 (略) 不对标的质量、瑕疵相关问题作任何承诺,一切责任与转让方 (略) 无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并在《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标的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回收净重)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过磅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过磅重量核算本批次实际转让价款,标的预付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交易双方将确定最终转让价款交 (略) 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略)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并在《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标的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回收净重)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过磅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过磅重量核算本批次实际转让价款,标的预付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交易双方将确定最终转让价款交 (略) 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转让方提出:(1) (略) 置的标的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2)废旧锂电池组在交付期内,受让方随时满足转让方对废旧锂电池组重量的质询和复核要求。(3)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交纳规范拆解履约保证金(略)元,标的交付完成后经受让方申请3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受让方废旧锂电池组回收手续不齐全,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时履约的,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关法律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内企业或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授权的回收企业,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转让方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通过“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略) 上截图。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 (略) 络竞价期间未登(略)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项目编号 | TR2024HB(略) |
项目名称 | 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台报废公交车混动锂电池 |
转让单价 | 0.(略)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4-11-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3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 (略) (略) 持有的26台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重量约8吨,转让低价为8500元/吨。 上述资产重量为委托方预估重量,仅供参考,最终成交重量以交易双方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荆 (略) · (略) 虎牙关大道46号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26台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标的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割。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详细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政策,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追责和索赔。 3、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性质为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电池类型:微宏电池、松正电池),仅能 (略) 理。转让标的均严格按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 (略) 不对标的质量、瑕疵相关问题作任何承诺,一切责任与转让方 (略) 无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并在《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标的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回收净重)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过磅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过磅重量核算本批次实际转让价款,标的预付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交易双方将确定最终转让价款交 (略) 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略)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并在《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标的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回收净重)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报废公交车废旧锂电池组过磅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过磅重量核算本批次实际转让价款,标的预付款自动转为标的价款,交易双方将确定最终转让价款交 (略) 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转让方提出:(1) (略) 置的标的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2)废旧锂电池组在交付期内,受让方随时满足转让方对废旧锂电池组重量的质询和复核要求。(3)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交纳规范拆解履约保证金(略)元,标的交付完成后经受让方申请3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受让方废旧锂电池组回收手续不齐全,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时履约的,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关法律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内企业或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授权的回收企业,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转让方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通过“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略) 上截图。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 (略) 络竞价期间未登(略)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废旧锂 (略) 置回收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