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自然告字号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自然告字号
宗地编号: | (略)GB(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宁县田园镇城北湿地公园西侧、 (略) 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略)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0 | |||
起始价: | 8969.(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9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昌宁 (略) 8号
联 系 人:杨绍鹏 唐云花
联系电话:0875-(略)
开户单位:昌宁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昌宁支行
开户账号:(略)(略)
宗地编号: | (略)GB(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宁县田园镇城北湿地公园西侧、 (略) 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略)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0 | |||
起始价: | 8969.(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9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昌宁 (略) 8号
联 系 人:杨绍鹏 唐云花
联系电话:0875-(略)
开户单位:昌宁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昌宁支行
开户账号:(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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