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自然资网交地号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自然资网交地号
宗地编号: | DBN(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68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6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0472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7日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 (略) 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2.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得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 (略) 理,费用自理。 3.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4.未竞得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略) 综合股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5.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不准许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6.根据要求用地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测绘服务中必须采取“多测合一”,在江西省“多测合一” (略) 中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7.其他事项:土地竞得人需无偿配建计容建筑面积≥5000㎡的市民服务中心,停车位独立划分,市民服务中心应与居住用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若居住项目分期建设,应在居住项目一期建设中同步施工 及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无偿提供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使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 系 人:钟声红
联系电话:0797-(略)
开户单位:兴国县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DBN(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国县 (略) A-08-06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68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6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0472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7日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 (略) 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2.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得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 (略) 理,费用自理。 3.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4.未竞得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略) 综合股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5.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不准许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6.根据要求用地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测绘服务中必须采取“多测合一”,在江西省“多测合一” (略) 中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7.其他事项:土地竞得人需无偿配建计容建筑面积≥5000㎡的市民服务中心,停车位独立划分,市民服务中心应与居住用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若居住项目分期建设,应在居住项目一期建设中同步施工 及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无偿提供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使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 系 人:钟声红
联系电话:0797-(略)
开户单位:兴国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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