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 |
---|---|
名称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221.#元 |
保证金 | #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0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 | 221.65 | 4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两岸 (略)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住所: (略) (略) 建新 (略) 30号翮翰A座。公司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照明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推广、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照明工程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灯具、五金产品、电力照明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网上销售(不含第三方支付)和进出口业务; (略) 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略) | 5500 | 5500 | 55% |
2 | (略) | 2000 | 2000 | 20% |
3 | (略) | 1000 | 1000 | 10% |
4 | 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 500 | 500 | 5% |
5 | 福建 (略) | 500 | 500 | 5% |
6 | 福建省 (略) | 500 | 500 | 5%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7月31日 |
总资产 | # | # | 5223.23 |
总负债 | # | # | 2165.41 |
净资产 | # | # | 3057.82 |
营业收入 | # | # | 608.84 |
利润总额 | 59.07 | -69.27 | -170.53 |
净利润 | 59.07 | -69.27 | -170.53 |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于2024年6月5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所持有的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2、上级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略) 于2024年6月20日批复同意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将所持有的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0591-#、#、#;
地 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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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221.#元 |
保证金 | #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0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 | 221.65 | 4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两岸 (略)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住所: (略) (略) 建新 (略) 30号翮翰A座。公司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照明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推广、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照明工程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灯具、五金产品、电力照明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网上销售(不含第三方支付)和进出口业务; (略) 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略) | 5500 | 5500 | 55% |
2 | (略) | 2000 | 2000 | 20% |
3 | (略) | 1000 | 1000 | 10% |
4 | 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 500 | 500 | 5% |
5 | 福建 (略) | 500 | 500 | 5% |
6 | 福建省 (略) | 500 | 500 | 5%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7月31日 |
总资产 | # | # | 5223.23 |
总负债 | # | # | 2165.41 |
净资产 | # | # | 3057.82 |
营业收入 | # | # | 608.84 |
利润总额 | 59.07 | -69.27 | -170.53 |
净利润 | 59.07 | -69.27 | -170.53 |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于2024年6月5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所持有的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2、上级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略) 于2024年6月20日批复同意福建省电子信息应 (略) 将所持有的福建省两岸 (略) 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0591-#、#、#;
地 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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