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四川营山骆市省粮食储备库竞价挂牌销售交易会公告2024第1906场
11月11日四川营山骆市省粮食储备库竞价挂牌销售交易会公告2024第1906场
(略) 省粮食储备库竞价挂牌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906场)
受 (略) 省粮食储备库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 (略) 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出库能力(吨/天) |
(略) 省粮食储备库 | (略) 省粮食储备库 | 17 | 四川 | 2021 | 稻谷 | 三 | 2152.089 | 76.6 | 54.5 | 0.4 | 12.2 | 正常 | 0.3 | 26.8 | 200 |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
2.出库费:30元/吨、由买方支付。
3.出库条件:以卖方出库地磅计量为基准。
4.货款期、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后15天内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成交之日起30天内完成出库(有特殊情况双方商议延期)。
5.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水杂增量按0.5%增0.75% 。
6、出库运输车辆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略) 场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发改检查〔2023〕1号)文件相关规定安装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以确保政策性粮油 (略) 线如期运至指定地点,杜绝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未到目的地揭蓬,打开栏板等擅自动粮行为等问题。
联系人:钟山,联系电话:#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销售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 (略) 的省外客户,首 (略) 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 户 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略) 省粮食储备库竞价挂牌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906场)
受 (略) 省粮食储备库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 (略) 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出库能力(吨/天) |
(略) 省粮食储备库 | (略) 省粮食储备库 | 17 | 四川 | 2021 | 稻谷 | 三 | 2152.089 | 76.6 | 54.5 | 0.4 | 12.2 | 正常 | 0.3 | 26.8 | 200 |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
2.出库费:30元/吨、由买方支付。
3.出库条件:以卖方出库地磅计量为基准。
4.货款期、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后15天内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成交之日起30天内完成出库(有特殊情况双方商议延期)。
5.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水杂增量按0.5%增0.75% 。
6、出库运输车辆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略) 场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发改检查〔2023〕1号)文件相关规定安装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以确保政策性粮油 (略) 线如期运至指定地点,杜绝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未到目的地揭蓬,打开栏板等擅自动粮行为等问题。
联系人:钟山,联系电话:#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销售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 (略) 的省外客户,首 (略) 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 户 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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