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菜市场摊位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菜市场摊位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长街 (略) 场摊位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
3、承包范围: (略) 场摊位,第一排海鲜摊位编号1-8(其中中间摊位编号为1,2,5,6;右侧摊位编号为3,4;左侧摊位编号为7,8),第二排海鲜摊位编号9-16(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9,10;左侧摊位编号为13,14;中间摊位编号为11,12,15,16),第三排肉类摊位编号17-24(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17,18;左侧摊位编号为21,22;中间摊位编号为19,20,23,24),第四排蔬菜摊位编号25-32(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25,26;左侧摊位编号为29,30;中间摊位编号为27,28,31,32)。
4、承包底价:第一排海鲜摊位编号1-8各4000 元 ,第二排海鲜摊位编号9-16各4000元,第三排肉类摊位编号17-24各3000 元,第四排蔬菜摊位编号25-32各2000元。
5、承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分为32个标段,依次进行四排摊位每个编号开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略) 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联系人:黄佩蓉;联系电话: #。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6、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排摊位编号1-8各# 元 ,第二排摊位编号9-16各#元,第三排摊位编号17-24各5000 元,第四排摊位编号25-32各5000元(现金形式,开标时提交)。
2、递交方式: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抵做承租款。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一年,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 (略) (略) 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 (略) 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5、如遇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或者创城,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
6、竞包人如为上一届承租者而未缴纳承租款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标。
十、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
联系人:蒋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信德诚 (略)
地址: (略) 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长街 (略) 场摊位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
3、承包范围: (略) 场摊位,第一排海鲜摊位编号1-8(其中中间摊位编号为1,2,5,6;右侧摊位编号为3,4;左侧摊位编号为7,8),第二排海鲜摊位编号9-16(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9,10;左侧摊位编号为13,14;中间摊位编号为11,12,15,16),第三排肉类摊位编号17-24(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17,18;左侧摊位编号为21,22;中间摊位编号为19,20,23,24),第四排蔬菜摊位编号25-32(其中右侧摊位编号为25,26;左侧摊位编号为29,30;中间摊位编号为27,28,31,32)。
4、承包底价:第一排海鲜摊位编号1-8各4000 元 ,第二排海鲜摊位编号9-16各4000元,第三排肉类摊位编号17-24各3000 元,第四排蔬菜摊位编号25-32各2000元。
5、承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分为32个标段,依次进行四排摊位每个编号开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略) 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联系人:黄佩蓉;联系电话: #。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6、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排摊位编号1-8各# 元 ,第二排摊位编号9-16各#元,第三排摊位编号17-24各5000 元,第四排摊位编号25-32各5000元(现金形式,开标时提交)。
2、递交方式: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抵做承租款。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一年,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 (略) (略) 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 (略) 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5、如遇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或者创城,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
6、竞包人如为上一届承租者而未缴纳承租款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标。
十、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岳井村
联系人:蒋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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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信德诚 (略)
地址: (略) 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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