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24号之8
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24号之8
(略) (略) (略) 24号之8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70.0 ㎡
2024-11-20
2 年
商业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自第二年每年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略) 24号之8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7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 年 |
免租期限 | 15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穗房地证字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858.3㎡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仓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权属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部分,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意向方须提交《承租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经营经验、经营业态、装修方案等),须承诺标的物业不能分割经营、不得转租分租。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4、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一经查出意向方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相符,出租方有权否决其承租资格。 3.意向承租方过往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过往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 4.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方已将出租标的现有资料全部披露,意向承租方须在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规划功能、消防、间隔、结构、交付标准、产权、资料等)做充分了解。 3、出租标的权 (略)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因物业二层以上是住宅楼,意向承租人意向经营业态不能为酒吧等扰民行业。 5、承租方在依法办理(或变更)报建、租赁合同备案、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的报建、租赁合同备案、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无法被批准或办妥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 6、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及调换给他人使用。如违反,则租赁合同在违反之日起解除,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7、出租方保证交付使用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门窗基本完好,配备基本的用电条件。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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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中国公民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承租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经营经验、经营业态、承诺标的物业不能分割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装修方案等)。 (3)意向方应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廉洁协议》等资料签署。 2.我方承诺登记报名行为须合法真实,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统一取消承租资格。 3.我方承诺承租本出租标的后不得将其分割经营、转租分租。 4.我方承诺接受按出租房屋现状性质使用及现有设施(含消防出口、消防栓、消防用水等),如需整改维修的,由我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出租标的物业规划用途为仓库,我方已清楚知悉出租标的的一切情况并愿意承租。我方在办理(或变更)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仅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我方的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无法办妥带来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我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权属方、物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州产权交易所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6.我方承诺过往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过往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 7.我方承诺我方及(历史)法定代表人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拖欠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的租金、水电费及管理费)。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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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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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略) (略) (略) 24号之8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70.0 ㎡
2024-11-20
2 年
商业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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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自第二年每年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略) 24号之8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7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 年 |
免租期限 | 15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穗房地证字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858.3㎡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仓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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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权属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部分,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意向方须提交《承租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经营经验、经营业态、装修方案等),须承诺标的物业不能分割经营、不得转租分租。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4、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一经查出意向方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相符,出租方有权否决其承租资格。 3.意向承租方过往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过往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 4.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方已将出租标的现有资料全部披露,意向承租方须在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规划功能、消防、间隔、结构、交付标准、产权、资料等)做充分了解。 3、出租标的权 (略)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因物业二层以上是住宅楼,意向承租人意向经营业态不能为酒吧等扰民行业。 5、承租方在依法办理(或变更)报建、租赁合同备案、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的报建、租赁合同备案、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无法被批准或办妥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 6、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及调换给他人使用。如违反,则租赁合同在违反之日起解除,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7、出租方保证交付使用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门窗基本完好,配备基本的用电条件。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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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中国公民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承租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经营经验、经营业态、承诺标的物业不能分割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装修方案等)。 (3)意向方应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廉洁协议》等资料签署。 2.我方承诺登记报名行为须合法真实,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统一取消承租资格。 3.我方承诺承租本出租标的后不得将其分割经营、转租分租。 4.我方承诺接受按出租房屋现状性质使用及现有设施(含消防出口、消防栓、消防用水等),如需整改维修的,由我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出租标的物业规划用途为仓库,我方已清楚知悉出租标的的一切情况并愿意承租。我方在办理(或变更)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仅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我方的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无法办妥带来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我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权属方、物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州产权交易所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6.我方承诺过往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过往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 7.我方承诺我方及(历史)法定代表人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拖欠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的租金、水电费及管理费)。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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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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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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