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1191破7号关于拍卖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出资款债权的公告六拍-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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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1191破7号关于拍卖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出资款债权的公告六拍-拍卖公告

关于拍卖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的公告(六拍)

镇江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镇江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与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具体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次起拍价为(略)元,保证金为(略)元,增价幅度为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略))。

三、特别说明

1、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管理人仅可提供工商登记资料、部分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可回收性等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含隐性、显性)、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涉及与股东等义务人的一切司法诉讼/执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能否对相关义务人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后能否取得胜诉以及胜诉后能否执行到款项等风险。

4、经管理人查询,股东姚志文有7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最近一次是2024年5月 (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原总经理王永成有2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最近一次是2020年6月22日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5、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经镇江经 (略) (略) 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总额为(略).79元。2024年6月4日, (略) 依法裁定终结镇江智 (略) 破产程序。

6、破产企业或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7、一旦参拍,即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股东等相关义务人的有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追收以及能够实际追回的出资款金额不做任何保证。

8、本资产包为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的整体打包拍卖、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

9、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出资款权益以出让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0、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1、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2、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后15日内完成变更程序和手续,由于未按时完成权属变更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与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上述已知与未知的一切瑕疵产生的相关问题、风险与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破产企业、 (略) 无关,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11月12日前至 (略) 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镇江智 (略) 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人员或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本标的物为出资款债权,不接受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可接受咨询,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略)(王律师)。

七、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办理银行贷款的,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拍卖竞 (略)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 21日16:00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智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青年广场支行,账号:(略)),汇款时请备注“镇江智 (略) 出资款债权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信息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系统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调查或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交付手续的办理: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如有)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十三、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管理人;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特别提醒

1、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2、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3、《公告》、《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的最归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王律师)

监督电话:0511-(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镇江智 (略) 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镇江
关于拍卖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的公告(六拍)

镇江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镇江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与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具体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次起拍价为(略)元,保证金为(略)元,增价幅度为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略))。

三、特别说明

1、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管理人仅可提供工商登记资料、部分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可回收性等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含隐性、显性)、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涉及与股东等义务人的一切司法诉讼/执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能否对相关义务人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后能否取得胜诉以及胜诉后能否执行到款项等风险。

4、经管理人查询,股东姚志文有7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最近一次是2024年5月 (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原总经理王永成有2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最近一次是2020年6月22日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5、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经镇江经 (略) (略) 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总额为(略).79元。2024年6月4日, (略) 依法裁定终结镇江智 (略) 破产程序。

6、破产企业或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7、一旦参拍,即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股东等相关义务人的有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追收以及能够实际追回的出资款金额不做任何保证。

8、本资产包为镇江智 (略) 应收出资款债权的整体打包拍卖、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

9、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出资款权益以出让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0、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1、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2、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后15日内完成变更程序和手续,由于未按时完成权属变更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与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上述已知与未知的一切瑕疵产生的相关问题、风险与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破产企业、 (略) 无关,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11月12日前至 (略) 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镇江智 (略) 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人员或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本标的物为出资款债权,不接受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可接受咨询,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略)(王律师)。

七、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办理银行贷款的,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拍卖竞 (略)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 21日16:00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智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青年广场支行,账号:(略)),汇款时请备注“镇江智 (略) 出资款债权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信息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系统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调查或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交付手续的办理: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如有)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十三、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管理人;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特别提醒

1、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2、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3、《公告》、《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的最归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王律师)

监督电话:0511-(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镇江智 (略) 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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