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号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青2024-34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桥镇 (略) (略) 南侧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青2024-34号地块需由县发改委、县生 (略) 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 (略) 提出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2月03日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6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 (略) 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16:30时。 2、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3、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青2024-34号地块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桥镇 (略) (略) 南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二)青2024-34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四)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略) 址: (略) 场网(http://http://**); 青阳县 (略) (http://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章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66—#
开户单位:青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青2024-34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桥镇 (略) (略) 南侧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青2024-34号地块需由县发改委、县生 (略) 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 (略) 提出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2月03日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6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 (略) 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16:30时。 2、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3、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青2024-34号地块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桥镇 (略) (略) 南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二)青2024-34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四)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略) 址: (略) 场网(http://http://**); 青阳县 (略) (http://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章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66—#
开户单位:青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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