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皖水路128号中试科技园2-4号楼部分房产出租标的十八:4号楼304-挂牌披露
合肥市皖水路128号中试科技园2-4号楼部分房产出租标的十八:4号楼304-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L**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128号中试科技园2-4号楼部分房产出租标的十八:4号楼304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安徽省科 (略) )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4-11-0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可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科学技术行业;②意向承租 (略) 校合作从事科技研发的经验业绩,且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限内。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其为围绕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大院大所合作企业/孵化载体/科技研发支撑服务载体”;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项目编号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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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128号中试科技园2-4号楼部分房产出租标的十八:4号楼304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安徽省科 (略) )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4-11-0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可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科学技术行业;②意向承租 (略) 校合作从事科技研发的经验业绩,且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限内。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其为围绕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大院大所合作企业/孵化载体/科技研发支撑服务载体”;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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