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蓉江街道叶坑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南康区蓉江街道叶坑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8日09: (略) (略) (略) 分中心( (略) 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位于蓉江街道叶坑村兰田组村民小组地段YK-01-01地块。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面积6567.33㎡(合9.85亩),拍卖起始价285.*元,竞买保证金*元。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上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联合竞买需在系统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 (略) 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凭蓉江街道叶坑村通过非税系统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未缴清的,出让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移交: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出让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5、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 (略) 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 (略) (略)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集体2024-023)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7、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8、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9、本次出让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 (略) (略) 蓉江街道叶坑村经济合作社。
六、出让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 (略) 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七、咨询电话:
(略) :0797-*、* (叶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略) (略) 蓉江街道叶坑村经济合作社
(略)
2024年11月8日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8日09: (略) (略) (略) 分中心( (略) 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位于蓉江街道叶坑村兰田组村民小组地段YK-01-01地块。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面积6567.33㎡(合9.85亩),拍卖起始价285.*元,竞买保证金*元。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上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联合竞买需在系统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 (略) 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凭蓉江街道叶坑村通过非税系统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未缴清的,出让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移交: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出让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5、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 (略) 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 (略) (略)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集体2024-023)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7、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8、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9、本次出让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 (略) (略) 蓉江街道叶坑村经济合作社。
六、出让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 (略) 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七、咨询电话:
(略) :0797-*、* (叶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略) (略) 蓉江街道叶坑村经济合作社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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