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拍卖公告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拍卖公告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拍卖公告 | |||||
(略) 斗门镇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略) 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对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投标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10时30分,超时进场者 (略) 理,欢迎前来报名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信息 | 数量 | 招标底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资产存放地方 | |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 | 一批(以现场确认为准) | (略) | (略) | 斗门镇斗门村公交站旁 | |
备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于标的物完全搬离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未中标,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款项,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 | |||||
三、标的搬运要求:1、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标的物搬离工作,否则将视作为无条件放弃剩余标的物。2、中标者在搬运标的物时,不能损坏储存场地内的一切建筑或设施,否则场地方有权向中标者提出合理的赔偿。 | |||||
四、本次项目采用 明标 方式竞投,底价:(略)元,报价幅度 100 元/次,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中标者必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 (略) 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 |||||
五、领取资料:投标单位可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 上午10时至12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到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开划款进帐单,金额为(略)元,并到银行缴款,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 11 月 15 日 下午5时前,凭缴款单存根到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确认投标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组织有意投标者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必须参加2024年11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由出租方组织的查看标的物活动,否则不允许报名。(请提前致电国资办预约查看标的物时间,并根据预约好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存放点,不允许无预约前往或者自行前往。查看完毕后,需签订现场确认书,方能报名参加竞投。) | |||||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4 年 11月 18 日 上午10时30分 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现场(镇文化中心大楼三楼投标厅)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联系地址: | 斗门镇大道北100号 | ||||
联系人: | 张小姐、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6-(略) | ||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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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斗门镇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略) 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对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投标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10时30分,超时进场者 (略) 理,欢迎前来报名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信息 | 数量 | 招标底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资产存放地方 | |
斗门镇旧汽水厂拆除、文化广场升级改造、旧街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建筑残渣一批 | 一批(以现场确认为准) | (略) | (略) | 斗门镇斗门村公交站旁 | |
备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于标的物完全搬离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未中标,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款项,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 | |||||
三、标的搬运要求:1、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标的物搬离工作,否则将视作为无条件放弃剩余标的物。2、中标者在搬运标的物时,不能损坏储存场地内的一切建筑或设施,否则场地方有权向中标者提出合理的赔偿。 | |||||
四、本次项目采用 明标 方式竞投,底价:(略)元,报价幅度 100 元/次,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中标者必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 (略) 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 |||||
五、领取资料:投标单位可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 上午10时至12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到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开划款进帐单,金额为(略)元,并到银行缴款,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 11 月 15 日 下午5时前,凭缴款单存根到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确认投标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组织有意投标者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必须参加2024年11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由出租方组织的查看标的物活动,否则不允许报名。(请提前致电国资办预约查看标的物时间,并根据预约好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存放点,不允许无预约前往或者自行前往。查看完毕后,需签订现场确认书,方能报名参加竞投。) | |||||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4 年 11月 18 日 上午10时30分 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现场(镇文化中心大楼三楼投标厅)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联系地址: | 斗门镇大道北100号 | ||||
联系人: | 张小姐、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6-(略) | ||
斗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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