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杭州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度杭州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2 (略) 区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和做地工作,市 (略)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进行了多次对接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在此基础上, (略) 发改委、建委、 (略) 、 (略) (略) 编制完成《201 (略) 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编制情况
(略) 政府“有计划、有区域、有节奏、有结构”供地的要求,于2015年9月初启动了20 (略) 区经营性用地 “三个计划”编制工作,根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的上报情况拟定初稿,多次征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市属做地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后,补充完善后形成了上报请示稿。
1、逐宗核实地块。
201 (略) (略) (略) 建委与各做地主体进行了对接,对各主体上报的列入2016年出让计划和储备计划的地块进行了逐宗实地踏勘。 (略) 发展、区域承载量、 (略) 场需求等因素,对拟纳入出让和储备计划 (略) 位、面积、前期手续、房屋征收、周边配套及供地时间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综合评价梳理后统筹考虑土 (略) 域、时序和结构,对主体上报的地块进行调整和完善。
2、逐区落实配套。
为全面落实《 (略)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略) 区经营性用地从“净地”向“优地”转变,在今年计划编制过程中,市建委提前介入,加强了计划编制阶段的配套建设审核工作。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市建委召集相关部门和做地主体, (略) 专题研究地块的配套落实情况。 (略) 区16家做地主体申报的2016年出让、储备地块开展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核查。通过核查,剔除了部分配套建设难以落实的地块,保障纳入计划的出让地块能落实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略) 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到位。
3、逐家对接规模。
根据中央“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结 (略) 场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储备供应与房地产去库存相结合, (略) 场联动的供应机制。在计划编制过程中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逐家进行了对接,帮 (略) 域情况,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地块安排。
二、计划主要内容
“三个计划”编制的 (略) 区,内容如下:
1、出让计划。市区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共144宗,面积#亩,其中,住宅102宗7530亩,公建86宗3391亩。具体为:
(略) 列入正式出让计划的土地64宗,面积2767亩,其中,住宅用地32宗1812亩;公建用地32宗955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31宗,面积2832亩,较2015年3239亩下降13%,其中,住宅用地27宗2444亩,公建用地4宗388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12宗,面积524亩,其中,住宅用地7宗458亩,公建用地5宗65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49宗,面积2796亩,较2015年4490亩下降38%,其中,住宅用地20宗1544亩,公建用地29宗1252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30宗,面积2003亩,其中,住宅用地16宗1272亩,公建用地16宗731亩。
2、储备计划。市区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共252宗,面积#亩,其中,住宅116宗8250亩,公建136宗5386亩。具体为: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79宗,面积3882亩。其中,住宅用地29宗1760亩;公建用地50宗2122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69宗,面积3502亩。其中,住宅用地41宗2648亩;公建用地28宗854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16宗,面积724亩,其中,住宅用地7宗420亩,公建用地9宗304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57宗,面积3448亩。其中,住宅用地34宗2773亩;公建用地23宗675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31宗,面积2080亩。其中,住宅用地5宗694亩;公建用地26宗1431亩。
3、做地计划。市区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共713宗,面积约#亩。具体为: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561宗,面积#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61宗,面积4572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8宗,面积1526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68宗,面积6539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15宗,面积1964亩。
三、计划主要特点
根据“减总量、保重点、重配套”的原则,在2016年三个计划编制中特别注重政府对规模、区域、结构和时序的把控,突出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从市场需求的导向出发, (略) 场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及时调整有效供给, (略) 场平稳加快发展。
1、供应规模适度紧缩。2015年开始, (略) 场总体步入“去库存、缓增长、把节奏”的新常态,土地供应情况将成为 (略) 场平稳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据近年来土地出让规模及平均周期、去化速度等估算, (略) 场分析,我们认为 (略) 区实际出让总量应维持2700亩左右较为合适,出让金规模为350亿左右。据此,在对各做地主体上报地块进行了适当削减,出让计划核定在2753亩,较2015年出让计划下降15%。
2、供地结构更加合理。 (略) 区公建库存体量较大,市场供给量已超需求的实际,及 (略) 域供应结构,控制并下调公建用地供应量,使商住面积总量之比回落到较为合理的水平。2016年计划供应的公建地块主要为滨江、城东新城和城投的地铁或公交上盖物业,地段热门、交通便利、易于整体开发,有效减少公建供应, (略) 场存量公建的去化。同时对计划收储地块进行分析,通过规划调整、优化,将部分出让条件尚未成熟的公建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或新兴产业用地, (略) 场供应结构。
3、区域分布注重平衡。 (略) 区14个 (略) 场形势况和商品房去化情况,对列入2016年出让计划的63宗2753亩土地特别是住宅地块进 (略) 分析,增加了南星单元、文晖单元、景芳三堡等重 (略) 域的宅地供应,减少了#桥、下沙、之江等库 (略) 域的供应总量,有 (略) (略) 场,帮 (略) 域加快去化。
4、供应节奏稳定有序。 (略) 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市 (略) 将会同相关部门,定 (略) 场形势进行分析, (略) 场变化,主动把控供地节奏。通 (略) 场运行状态的及时研判,在基础供应上进行适度调节,从 (略) 场的供应机制, (略) 场平稳运行。
四、计划中需说明的情况
1、关于10%留用地和公共停车场库用地的出让。为保障民生,支持村级集体发展,同时考虑到公共停车场库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对于公开出让的10%留用地和公共停车场库地块,完成做地具备出让条件后, (略) 政府批准纳入年度出让计划。由于公共停车场库的公益性特点, (略) 区公共停车场库的实际出让量不纳入2016年出让计划额度。
2、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为推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的实施,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相关规定,“三个计划”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纳入2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结 (略) 改建项目实施,做地单位据此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出具证明意见。
3、关于地块规划指标的确定。本计划中所列地块,其最终出让的地块名称、用地性质、面积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依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测绘后确定。
4、关于储备前期计划前期立项手续。为进一步简化程序,各做 (略) 政府批复的“三个计划”,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另外批复“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
5、关于出让和做地考核目标任务的确定。2016年做地考核目标任务为列入出让和储备计划中需当年完成做地的地块总量(具体地块在《三个计划》附件中标注为“★”),考核细则另行制定下发。
现将《 (略) 区2016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 (略) 政府审查,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下载:2016年 (略) 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汇总表
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2 (略) 区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和做地工作,市 (略)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进行了多次对接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在此基础上, (略) 发改委、建委、 (略) 、 (略) (略) 编制完成《201 (略) 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编制情况
(略) 政府“有计划、有区域、有节奏、有结构”供地的要求,于2015年9月初启动了20 (略) 区经营性用地 “三个计划”编制工作,根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的上报情况拟定初稿,多次征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市属做地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后,补充完善后形成了上报请示稿。
1、逐宗核实地块。
201 (略) (略) (略) 建委与各做地主体进行了对接,对各主体上报的列入2016年出让计划和储备计划的地块进行了逐宗实地踏勘。 (略) 发展、区域承载量、 (略) 场需求等因素,对拟纳入出让和储备计划 (略) 位、面积、前期手续、房屋征收、周边配套及供地时间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综合评价梳理后统筹考虑土 (略) 域、时序和结构,对主体上报的地块进行调整和完善。
2、逐区落实配套。
为全面落实《 (略)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略) 区经营性用地从“净地”向“优地”转变,在今年计划编制过程中,市建委提前介入,加强了计划编制阶段的配套建设审核工作。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市建委召集相关部门和做地主体, (略) 专题研究地块的配套落实情况。 (略) 区16家做地主体申报的2016年出让、储备地块开展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核查。通过核查,剔除了部分配套建设难以落实的地块,保障纳入计划的出让地块能落实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略) 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到位。
3、逐家对接规模。
根据中央“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结 (略) 场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储备供应与房地产去库存相结合, (略) 场联动的供应机制。在计划编制过程中 (略) 政府( (略) 管委会)和市属做地主体逐家进行了对接,帮 (略) 域情况,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地块安排。
二、计划主要内容
“三个计划”编制的 (略) 区,内容如下:
1、出让计划。市区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共144宗,面积#亩,其中,住宅102宗7530亩,公建86宗3391亩。具体为:
(略) 列入正式出让计划的土地64宗,面积2767亩,其中,住宅用地32宗1812亩;公建用地32宗955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31宗,面积2832亩,较2015年3239亩下降13%,其中,住宅用地27宗2444亩,公建用地4宗388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12宗,面积524亩,其中,住宅用地7宗458亩,公建用地5宗65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49宗,面积2796亩,较2015年4490亩下降38%,其中,住宅用地20宗1544亩,公建用地29宗1252亩。
(略) 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30宗,面积2003亩,其中,住宅用地16宗1272亩,公建用地16宗731亩。
2、储备计划。市区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共252宗,面积#亩,其中,住宅116宗8250亩,公建136宗5386亩。具体为: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79宗,面积3882亩。其中,住宅用地29宗1760亩;公建用地50宗2122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69宗,面积3502亩。其中,住宅用地41宗2648亩;公建用地28宗854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16宗,面积724亩,其中,住宅用地7宗420亩,公建用地9宗304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57宗,面积3448亩。其中,住宅用地34宗2773亩;公建用地23宗675亩。
(略) 列入储备计划的土地31宗,面积2080亩。其中,住宅用地5宗694亩;公建用地26宗1431亩。
3、做地计划。市区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共713宗,面积约#亩。具体为: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561宗,面积#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61宗,面积4572亩。
大江东产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8宗,面积1526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68宗,面积6539亩。
(略) 列入做地计划的土地15宗,面积1964亩。
三、计划主要特点
根据“减总量、保重点、重配套”的原则,在2016年三个计划编制中特别注重政府对规模、区域、结构和时序的把控,突出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从市场需求的导向出发, (略) 场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及时调整有效供给, (略) 场平稳加快发展。
1、供应规模适度紧缩。2015年开始, (略) 场总体步入“去库存、缓增长、把节奏”的新常态,土地供应情况将成为 (略) 场平稳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据近年来土地出让规模及平均周期、去化速度等估算, (略) 场分析,我们认为 (略) 区实际出让总量应维持2700亩左右较为合适,出让金规模为350亿左右。据此,在对各做地主体上报地块进行了适当削减,出让计划核定在2753亩,较2015年出让计划下降15%。
2、供地结构更加合理。 (略) 区公建库存体量较大,市场供给量已超需求的实际,及 (略) 域供应结构,控制并下调公建用地供应量,使商住面积总量之比回落到较为合理的水平。2016年计划供应的公建地块主要为滨江、城东新城和城投的地铁或公交上盖物业,地段热门、交通便利、易于整体开发,有效减少公建供应, (略) 场存量公建的去化。同时对计划收储地块进行分析,通过规划调整、优化,将部分出让条件尚未成熟的公建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或新兴产业用地, (略) 场供应结构。
3、区域分布注重平衡。 (略) 区14个 (略) 场形势况和商品房去化情况,对列入2016年出让计划的63宗2753亩土地特别是住宅地块进 (略) 分析,增加了南星单元、文晖单元、景芳三堡等重 (略) 域的宅地供应,减少了#桥、下沙、之江等库 (略) 域的供应总量,有 (略) (略) 场,帮 (略) 域加快去化。
4、供应节奏稳定有序。 (略) 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市 (略) 将会同相关部门,定 (略) 场形势进行分析, (略) 场变化,主动把控供地节奏。通 (略) 场运行状态的及时研判,在基础供应上进行适度调节,从 (略) 场的供应机制, (略) 场平稳运行。
四、计划中需说明的情况
1、关于10%留用地和公共停车场库用地的出让。为保障民生,支持村级集体发展,同时考虑到公共停车场库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对于公开出让的10%留用地和公共停车场库地块,完成做地具备出让条件后, (略) 政府批准纳入年度出让计划。由于公共停车场库的公益性特点, (略) 区公共停车场库的实际出让量不纳入2016年出让计划额度。
2、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为推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的实施,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相关规定,“三个计划”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纳入2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结 (略) 改建项目实施,做地单位据此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出具证明意见。
3、关于地块规划指标的确定。本计划中所列地块,其最终出让的地块名称、用地性质、面积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依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测绘后确定。
4、关于储备前期计划前期立项手续。为进一步简化程序,各做 (略) 政府批复的“三个计划”,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另外批复“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
5、关于出让和做地考核目标任务的确定。2016年做地考核目标任务为列入出让和储备计划中需当年完成做地的地块总量(具体地块在《三个计划》附件中标注为“★”),考核细则另行制定下发。
现将《 (略) 区2016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 (略) 政府审查,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下载:2016年 (略) 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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