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黄沙镇永进社区1组13组集体土地流转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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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黄沙镇永进社区1组13组集体土地流转招租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市、县、镇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要求,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经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 (略) 1组、13组集体研究,报经黄沙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对黄沙镇 (略) 1组13组集体土地流转进行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招租土地位于黄沙镇 (略) 1组、13组长安大道与南部快速 (略) 口附近,具体大致范围为北 (略) 为界,南以永进13组 (略) (略) 为界, (略) 为界,东以永进13组史官清屋背后为界。田、土共计总面积约204亩,另永进示范大塘约20亩打捆一并出租,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

二、承租期限及经营范围

承租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共4年)。202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满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土地承包期双方按约定条款再续出租20年。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使用该土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因建设需要,改变用途的土地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用地手续。承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须终止承租合同,免除双方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租地款按实际发生月份计算。

三、竞租方式

公开竞价、高价中标。竞租底价:土400元/亩/年、田600元/亩/年、永进示范大塘6000元/年。通过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次年租金,租金至出租方账户。

出租方账户

户名:垫江县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1088 7205 6204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五、报名事项

1.申请报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报名,还须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同时交纳5000元的竞价保证金至出租方账户(需提供现金缴款书或银行缴款回单)。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公示结束无息原额退还;竞租人中标后如弃标,没收竞价保证金,并纳入黄沙镇新型经营主体“黑名单”;中标者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冲抵土地租金。

2.报名时间及地址。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起至11月18日下午2点(北京时间)为止持有效证件到黄沙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袁主任,联系电话:(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2时

竞价地点:黄沙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以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地块勘察。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勘察。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2.签订合同。中标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与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进1组、永进13组)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年度提前租金,先缴后用。

3.风险保证金:收取年租金的25%作为风险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支付下一年土地租金,出租方可支配风险保证金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和山坪塘租金。

4.出租方不负责该土地流转地块的供水、供电、 (略) 等基础设施配套,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5.因本项目位于长安大道与南部快速大 (略) ,在承租期内,若遇到政府用地需要,合同自动解除,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多缴部分予以无息退还;地上建构筑物及青苗等附属作物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如发现承租方存在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风险保证金。

7.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报告出租方。

8.承租方只能按土地规划要求耕种,不得在租赁土地上建大棚、看护房等农业或非农设施,若承租方项目发展需要,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9.在承租期内,耕地力保护补贴由原土地承包人(农户)所有,承租方不得享有。

10.最终解释权归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4年11月8日


根据《农业农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市、县、镇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要求,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经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 (略) 1组、13组集体研究,报经黄沙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对黄沙镇 (略) 1组13组集体土地流转进行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招租土地位于黄沙镇 (略) 1组、13组长安大道与南部快速 (略) 口附近,具体大致范围为北 (略) 为界,南以永进13组 (略) (略) 为界, (略) 为界,东以永进13组史官清屋背后为界。田、土共计总面积约204亩,另永进示范大塘约20亩打捆一并出租,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

二、承租期限及经营范围

承租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共4年)。202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满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土地承包期双方按约定条款再续出租20年。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使用该土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因建设需要,改变用途的土地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用地手续。承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须终止承租合同,免除双方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租地款按实际发生月份计算。

三、竞租方式

公开竞价、高价中标。竞租底价:土400元/亩/年、田600元/亩/年、永进示范大塘6000元/年。通过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次年租金,租金至出租方账户。

出租方账户

户名:垫江县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1088 7205 6204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五、报名事项

1.申请报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报名,还须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同时交纳5000元的竞价保证金至出租方账户(需提供现金缴款书或银行缴款回单)。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公示结束无息原额退还;竞租人中标后如弃标,没收竞价保证金,并纳入黄沙镇新型经营主体“黑名单”;中标者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冲抵土地租金。

2.报名时间及地址。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起至11月18日下午2点(北京时间)为止持有效证件到黄沙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袁主任,联系电话:(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2时

竞价地点:黄沙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以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地块勘察。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勘察。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2.签订合同。中标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与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进1组、永进13组)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年度提前租金,先缴后用。

3.风险保证金:收取年租金的25%作为风险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支付下一年土地租金,出租方可支配风险保证金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和山坪塘租金。

4.出租方不负责该土地流转地块的供水、供电、 (略) 等基础设施配套,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5.因本项目位于长安大道与南部快速大 (略) ,在承租期内,若遇到政府用地需要,合同自动解除,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多缴部分予以无息退还;地上建构筑物及青苗等附属作物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如发现承租方存在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风险保证金。

7.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报告出租方。

8.承租方只能按土地规划要求耕种,不得在租赁土地上建大棚、看护房等农业或非农设施,若承租方项目发展需要,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9.在承租期内,耕地力保护补贴由原土地承包人(农户)所有,承租方不得享有。

10.最终解释权归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黄沙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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