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第一中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山丹县第一中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山丹县第一中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1 | 一批废旧物资(大门、黑板、电脑服务器) | --- | 1 | 批 | 3500.00 | 1000 | ||||||||||||
存放地 | (略) 山丹县第一 (略) 内 | |||||||||||||||||
标的 详情 | 废资产设备(服务器、其他设备/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家具和用具(实验仪器柜、桌、椅、台、凳)、房屋构筑物(大门、黑板)等 | |||||||||||||||||
标的 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丹县第一中学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5.项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署或转让标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交易相关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山丹县第一中学《关于报废资产底价公告结果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割的,视为违约。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 (略) 网站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转让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标的的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出现以上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自行拆解、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卸拉运, (略) 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5.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督。,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标的所在地安监、环保、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等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致使转让方遭 (略) 罚及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额在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继续追偿。 6.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的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作业完毕后须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 (略) 理,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产生的费用时,受让方还应补足。转让方确认转让标的安全 (略) 置完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渠道退还。 7.成交后,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确认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略),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略) 康经理 (略) | ||||||||||||||||
踏勘联系人 | 李经理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技术服务 | 400-828-9082 | |||||||||||||||||
咨询地址 | (略) 甘州品尊商务大厦9楼 | |||||||||||||||||
其 他 | 1.甘肃省产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山丹县第一中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1 | 一批废旧物资(大门、黑板、电脑服务器) | --- | 1 | 批 | 3500.00 | 1000 | ||||||||||||
存放地 | (略) 山丹县第一 (略) 内 | |||||||||||||||||
标的 详情 | 废资产设备(服务器、其他设备/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家具和用具(实验仪器柜、桌、椅、台、凳)、房屋构筑物(大门、黑板)等 | |||||||||||||||||
标的 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丹县第一中学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5.项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署或转让标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交易相关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山丹县第一中学《关于报废资产底价公告结果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割的,视为违约。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 (略) 网站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转让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标的的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出现以上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自行拆解、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卸拉运, (略) 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5.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督。,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标的所在地安监、环保、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等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致使转让方遭 (略) 罚及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额在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继续追偿。 6.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的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作业完毕后须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 (略) 理,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产生的费用时,受让方还应补足。转让方确认转让标的安全 (略) 置完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渠道退还。 7.成交后,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确认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略),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略) 康经理 (略) | ||||||||||||||||
踏勘联系人 | 李经理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技术服务 | 400-828-9082 | |||||||||||||||||
咨询地址 | (略) 甘州品尊商务大厦9楼 | |||||||||||||||||
其 他 | 1.甘肃省产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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