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琼等15辆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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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琼等15辆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海府规〔2023〕3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约车经营,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五)车辆所有人为个人,该个人《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现对有以上情形的车辆(名单详见附件)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名单

(略) 交通运输和 (略)

2024年11月8日? ?

附件: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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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海府规〔2023〕3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约车经营,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五)车辆所有人为个人,该个人《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现对有以上情形的车辆(名单详见附件)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名单

(略) 交通运输和 (略)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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