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智慧能源河南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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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智慧能源河南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略)(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 以正式披露为准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增资企业 (略) : 河南省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国电 (略)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晓楠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略)
增资企业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需求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公开预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上海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预披露信息,并对预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增资预披露结束后,如项目转为正式披露项目,我方将按照有关交易规则在上海联交所办理相关手续;

(5)我方同意上海联 (略) 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上海联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增资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增资企业基本情况、拟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方资格条件以及增资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许继智慧能源(河南)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 (略)
法定代表人 孙晓展 成立日期 2016-02-04
注册资本 (略)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3X75JX5D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节能管理服务; (略) 理服务;大数据服务;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9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略) 100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257.(略)
利润总额 55.(略) 净利润 52.(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242.(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83.(略)
利润总额 26.(略) 净利润 25.(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314.(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1 营业收入 217.(略)
利润总额 13.(略) 净利润 10.(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516.(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96.(略)
利润总额 11.(略) 净利润 8.(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
信息披露需求
新增资本拟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以正式披露为准
募集资金用途 以正式披露为准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增资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正式信息披露将在有权单位批准后进行。 2、其他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以正式披露为准
,河南
项目编号:G(略)(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 以正式披露为准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增资企业 (略) : 河南省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国电 (略)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晓楠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略)
增资企业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需求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公开预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上海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预披露信息,并对预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增资预披露结束后,如项目转为正式披露项目,我方将按照有关交易规则在上海联交所办理相关手续;

(5)我方同意上海联 (略) 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上海联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增资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增资企业基本情况、拟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方资格条件以及增资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许继智慧能源(河南)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 (略)
法定代表人 孙晓展 成立日期 2016-02-04
注册资本 (略)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3X75JX5D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节能管理服务; (略) 理服务;大数据服务;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9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略) 100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257.(略)
利润总额 55.(略) 净利润 52.(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242.(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83.(略)
利润总额 26.(略) 净利润 25.(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314.(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1 营业收入 217.(略)
利润总额 13.(略) 净利润 10.(略)
资产总额 (略) 负债总额 516.(略)
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96.(略)
利润总额 11.(略) 净利润 8.(略)
资产总计 (略) 负债总计 (略)
所有者权益 (略) -
信息披露需求
新增资本拟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以正式披露为准
募集资金用途 以正式披露为准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增资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正式信息披露将在有权单位批准后进行。 2、其他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以正式披露为准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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