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鄯善县荣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6%股权国资监测编号
新疆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鄯善县荣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6%股权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新疆 (略) 转让持有鄯善县 (略) 66%股权 | ||
项目编号 | N0125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2025年11月7日。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鄯善县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鄯善县库木塔 (略) 内1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路骏 | ||||||||||||||||||||||||||||||||||||||||||||||||||||||||||||
成立时间 | 2016/12/30 | 注册资本+币种 | #.00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M9D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小食杂;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略) 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略) 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游乐园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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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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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1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新疆文化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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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70R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布尔津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00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 (略) 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 (略) 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新疆 (略) 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文化 (略) |
重大事 | 一、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主要为老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骆驼大门卫生间及改造、游客服务大厅、警卫室等,框架、砖混等结构。其中老游客服务中心根据“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号”评估报告,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新(2016)鄯善县不动产权第#号;其他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构筑物均未提供其建造合同、发票、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二、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共计1项,主要为库木塔格 (略) 深度策划及景观风貌指引 (略) 域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发生的测绘费、规划费等。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关的协议、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书,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用途、使用年期等均不详。 四、纳入评估范围的生物资产,标的企业未提供生物资产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 五、标的企业尚欠付转让方借款359.#万元,项目成交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及意向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标的交割 |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 (略) 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08 09:00:00至2024-12-0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略) 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新疆 (略) 转让持有鄯善县 (略) 66%股权 | ||
项目编号 | N0125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2025年11月7日。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鄯善县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鄯善县库木塔 (略) 内1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路骏 | ||||||||||||||||||||||||||||||||||||||||||||||||||||||||||||
成立时间 | 2016/12/30 | 注册资本+币种 | #.00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M9D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小食杂;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略) 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略) 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游乐园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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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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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1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新疆文化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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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70R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布尔津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00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 (略) 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 (略) 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新疆 (略) 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文化 (略) |
重大事 | 一、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主要为老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骆驼大门卫生间及改造、游客服务大厅、警卫室等,框架、砖混等结构。其中老游客服务中心根据“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号”评估报告,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新(2016)鄯善县不动产权第#号;其他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构筑物均未提供其建造合同、发票、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二、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共计1项,主要为库木塔格 (略) 深度策划及景观风貌指引 (略) 域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发生的测绘费、规划费等。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关的协议、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书,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用途、使用年期等均不详。 四、纳入评估范围的生物资产,标的企业未提供生物资产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 五、标的企业尚欠付转让方借款359.#万元,项目成交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及意向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标的交割 |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 (略) 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08 09:00:00至2024-12-0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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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略) 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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