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克公资告字号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克公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670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克 (略) (略) 以东、建材城以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6700.2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75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未按期缴清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出让金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略) (略)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 (略) 105房间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号地块:2024年11月2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6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参加竞买的,需持企业或组织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填写竞买申请书、索取有关文件。 3、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需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的,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33号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克拉 (略) 支行
开户账号:(略)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670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克 (略) (略) 以东、建材城以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6700.2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75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未按期缴清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出让金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略) (略)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 (略) 105房间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号地块:2024年11月2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6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参加竞买的,需持企业或组织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填写竞买申请书、索取有关文件。 3、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需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的,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33号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克拉 (略) 支行
开户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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