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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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略) (略) 管理人(简称管理人)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1月17日10时05分(延时除外)通过 (略) (http://**) (略)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的财产为: (略) (略) 持有的唐山 (略) 14%股权价值。

2.标的起拍价人民币652.#元,保证金人民币#元。

二、竞价规则

1.本场拍 (略) 络竞价方式,采用增价式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2.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最高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时,拍卖成交;否则,标的流拍。

3. 延时竞价:5分钟。当距离竞价结束时间小于等于5分钟时,如有新的出价,则从出价时间点开始重新延时5分钟。

4.所 (略) 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 (略) 络延时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误差。

5.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可撤回。

6.加价幅度#元或者#元的整数倍,竞买人根据需求自行设置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出价。

7.拍卖结束时,平台会根据竞价情况确认买受人。

8.竞价程序结束时无人出价,标的流拍。

三、竞买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咨询、展示及报名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并接受报名咨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拍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 (略) 实名认 (略) 络报名。

五、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拍卖保证金及成交款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上款项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唐山北新道支行

账 号:#929

六、优先购买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财产交付方式、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办理标的移交、变更、过户等手续。

2、标的现状移交,移交后,买受人接管标的物,安保职责由其承担,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办理登记、过户等一系列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略) 不做任何承诺,一切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申请办理。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

1、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标的所涉及的明确或潜在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拍卖机构索偿。

3、买受人悔拍,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及佣金等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管理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能参加。

4、成交后, (略) (略) 使用费。

九、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存在各种权利瑕疵,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并参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瑕疵)的了解并认可。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管理人、拍卖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财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一经拍卖成交确认, (略) 不因拍卖标物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三)标的现状交接。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

(四)遇有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及相关规定随时中止拍卖程序。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或补充文件, (略) 或管理人咨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11-# #

联系地址:河 (略) (略) 151号未来时间1909

(略)

2024年11月8日


, (略) ,唐山

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略) (略) 管理人(简称管理人)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1月17日10时05分(延时除外)通过 (略) (http://**) (略)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的财产为: (略) (略) 持有的唐山 (略) 14%股权价值。

2.标的起拍价人民币652.#元,保证金人民币#元。

二、竞价规则

1.本场拍 (略) 络竞价方式,采用增价式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2.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最高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时,拍卖成交;否则,标的流拍。

3. 延时竞价:5分钟。当距离竞价结束时间小于等于5分钟时,如有新的出价,则从出价时间点开始重新延时5分钟。

4.所 (略) 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 (略) 络延时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误差。

5.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可撤回。

6.加价幅度#元或者#元的整数倍,竞买人根据需求自行设置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出价。

7.拍卖结束时,平台会根据竞价情况确认买受人。

8.竞价程序结束时无人出价,标的流拍。

三、竞买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咨询、展示及报名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并接受报名咨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拍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 (略) 实名认 (略) 络报名。

五、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拍卖保证金及成交款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上款项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唐山北新道支行

账 号:#929

六、优先购买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财产交付方式、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办理标的移交、变更、过户等手续。

2、标的现状移交,移交后,买受人接管标的物,安保职责由其承担,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办理登记、过户等一系列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略) 不做任何承诺,一切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申请办理。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

1、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标的所涉及的明确或潜在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拍卖机构索偿。

3、买受人悔拍,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及佣金等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管理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能参加。

4、成交后, (略) (略) 使用费。

九、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存在各种权利瑕疵,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并参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瑕疵)的了解并认可。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管理人、拍卖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财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一经拍卖成交确认, (略) 不因拍卖标物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三)标的现状交接。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

(四)遇有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及相关规定随时中止拍卖程序。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或补充文件, (略) 或管理人咨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11-# #

联系地址:河 (略) (略) 151号未来时间1909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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