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420号债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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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京01破420号债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关于北京中冶 (略) 拍卖公告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 11 月 17 日10时至2024年 11月 18 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有生效判决的债权二笔,具体为:

序号

催收对象

生效法律文件

应收债权(元)

1

(略)

(2014)朝民初字第 7548 号

(2016)京 0105 执 1997 号

(略)

2

蔚县 (略)

(2015)蔚民二初字第 10 号

(2015)蔚县法执字第 180 号

(2019)冀 0726 执恢 1 号之一

(略).77

合计(元)

(略).77

起拍价:3,(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元(或整数倍)

特别说明:

1、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标的债权的现状,并务必亲自调查确认后再参加竞拍。无论竞买人是否调查或以何种方式调查,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放弃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追索、抗辩的权利,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及风险,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自愿参与竞买、自行承担本次竞买活动的一切不利后果,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管理人既无法确定标的物是否系依法成立、有效、可转让且未消灭、可追回的债权,无法确定已经接管的材料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无法保证就相关标的物所接收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标的物之间存在关联性等。

3、能否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全部或部分能否追回,及相应的时间、经济成本、损失风险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个人等咨询调查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含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显性、隐性瑕疵、缺陷、风险等)等原因导致标的物并非依法成立且可追讨之债权、债权数额不准确、债务人认定不准确甚至错误、超过诉讼时效、证据材料严重缺失甚至证明材料全无、不能转让或者延迟完成转让手续、转让无效、追回困难、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买受人遭受巨大损失及其他形式的费用增加等全部后果及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管理人已委托委托京道华硕(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等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号:(略)6722】。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2%的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账号:(略)228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可能)持有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移交买受人即视为管理人完成拍卖标的物移交。竞买人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价标的,管理人 (略) 置,且不退还竞买人交纳的全部款项。

2、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对外应收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不涉及过户事宜。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未接管到对外应收债权的形成文件、完整的支付凭证,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2、对外应收债权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以及存在其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等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3、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6、与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员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对外应收债权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情况,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10、因对外应收债权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单位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以管理人接管和调查的材料为限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 (略) 均不承担本公告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八)买受人竞价成交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王经理;(略)鹏经理。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岢岚县, (略)

关于北京中冶 (略) 拍卖公告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 11 月 17 日10时至2024年 11月 18 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有生效判决的债权二笔,具体为:

序号

催收对象

生效法律文件

应收债权(元)

1

(略)

(2014)朝民初字第 7548 号

(2016)京 0105 执 1997 号

(略)

2

蔚县 (略)

(2015)蔚民二初字第 10 号

(2015)蔚县法执字第 180 号

(2019)冀 0726 执恢 1 号之一

(略).77

合计(元)

(略).77

起拍价:3,(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元(或整数倍)

特别说明:

1、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标的债权的现状,并务必亲自调查确认后再参加竞拍。无论竞买人是否调查或以何种方式调查,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放弃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追索、抗辩的权利,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及风险,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自愿参与竞买、自行承担本次竞买活动的一切不利后果,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管理人既无法确定标的物是否系依法成立、有效、可转让且未消灭、可追回的债权,无法确定已经接管的材料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无法保证就相关标的物所接收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标的物之间存在关联性等。

3、能否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全部或部分能否追回,及相应的时间、经济成本、损失风险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个人等咨询调查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含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显性、隐性瑕疵、缺陷、风险等)等原因导致标的物并非依法成立且可追讨之债权、债权数额不准确、债务人认定不准确甚至错误、超过诉讼时效、证据材料严重缺失甚至证明材料全无、不能转让或者延迟完成转让手续、转让无效、追回困难、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买受人遭受巨大损失及其他形式的费用增加等全部后果及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管理人已委托委托京道华硕(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等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号:(略)6722】。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2%的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账号:(略)228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可能)持有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移交买受人即视为管理人完成拍卖标的物移交。竞买人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价标的,管理人 (略) 置,且不退还竞买人交纳的全部款项。

2、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对外应收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不涉及过户事宜。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未接管到对外应收债权的形成文件、完整的支付凭证,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2、对外应收债权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以及存在其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等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3、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6、与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员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对外应收债权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情况,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10、因对外应收债权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单位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以管理人接管和调查的材料为限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 (略) 均不承担本公告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八)买受人竞价成交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王经理;(略)鹏经理。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岢岚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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