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对外招租公告三次
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对外招租公告三次
受盱眙县第一山林场委托,就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标的位于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标段 | 位置(坐标) | 数量(亩) | 起拍价(元) | 备注 |
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 | 西北经纬度X*.657,Y*.304;东北经纬度X*.492,Y*.460;西南经纬度X*.077,Y*.903;东南经纬度X*.159,Y*.100. | 113.70 | 310 | 标段以附图为准;不含沟渠、路。 |
二、招租对象: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 (略) (略) 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 (略) 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四、竞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竞标地点: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略) 内显示屏)。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六、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3
关联银行:中国 (略) 盱眙县支行
注:个人首次开通数字人民币需24小时后才可以进行转账,意向承租人需提前开通数字人民币。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 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 (略) 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 (略) 营业部
七、承包期限为3年,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八、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三年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方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九、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责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 (略) (略) 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十一、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方不提供水、电、路,*方对租赁的滩面只有使用、经营和受益权,*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所租赁的滩面,否则,*方将视为合同无效并无条件收回*方承租的滩面。*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违法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方自行负责防汛(排涝)、抗旱、防火等工作。不得改变滩面现状,不得破坏沟、渠、坝、埂、路等设施。坝埂不得栽种任何树木。涉及用电、排水、道路等工作,由*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方自理。
4、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方需按中标价3年租金的10%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待出租方验收出租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完毕后,无违约违规行为,无息退还承租人。
5、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出租标的范围和实际使用面积以测绘图为准。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如遭受自然灾害、生产、人身、财产等安全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7、租赁期间,必须严格履行“秸秆禁烧、禁抛”义务,维护滩面周边沟渠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扰民。如违约,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承租人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影响其供水、供电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出租方出租的标的物不享受政策补贴。
10、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出租方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11、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出租单位电话: * 贺主任
2024 年11月14日
附:图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的每亩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每亩租金)具体见招租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 (略) 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 (略) 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受盱眙县第一山林场委托,就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标的位于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标段 | 位置(坐标) | 数量(亩) | 起拍价(元) | 备注 |
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 | 西北经纬度X*.657,Y*.304;东北经纬度X*.492,Y*.460;西南经纬度X*.077,Y*.903;东南经纬度X*.159,Y*.100. | 113.70 | 310 | 标段以附图为准;不含沟渠、路。 |
二、招租对象: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 (略) (略) 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 (略) 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四、竞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竞标地点: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略) 内显示屏)。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六、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3
关联银行:中国 (略) 盱眙县支行
注:个人首次开通数字人民币需24小时后才可以进行转账,意向承租人需提前开通数字人民币。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 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 (略) 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 (略) 营业部
七、承包期限为3年,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八、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三年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方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九、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责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 (略) (略) 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十一、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方不提供水、电、路,*方对租赁的滩面只有使用、经营和受益权,*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所租赁的滩面,否则,*方将视为合同无效并无条件收回*方承租的滩面。*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违法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方自行负责防汛(排涝)、抗旱、防火等工作。不得改变滩面现状,不得破坏沟、渠、坝、埂、路等设施。坝埂不得栽种任何树木。涉及用电、排水、道路等工作,由*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方自理。
4、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方需按中标价3年租金的10%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待出租方验收出租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完毕后,无违约违规行为,无息退还承租人。
5、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出租标的范围和实际使用面积以测绘图为准。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如遭受自然灾害、生产、人身、财产等安全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7、租赁期间,必须严格履行“秸秆禁烧、禁抛”义务,维护滩面周边沟渠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扰民。如违约,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承租人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影响其供水、供电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出租方出租的标的物不享受政策补贴。
10、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出租方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11、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出租单位电话: * 贺主任
2024 年11月14日
附:图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盱眙县第一山林场荷叶滩滩面的每亩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每亩租金)具体见招租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 (略) 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 (略) 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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