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所镇李家村南养殖池4个、小泓村西养殖池11个53个月租赁使用权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养殖池4个、小泓村西养殖池11个53个月租赁使用权
交 易 公 告
(略) 金 (略) (略) (略) ,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RSSW-2024-081
2、项目名称:海阳所镇李家村南养殖池4个、小泓村西养殖池11个53个月租赁使用权。
3、本项目分15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面积(亩) | 出租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时间 |
1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1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56 | 53个月 | 74.2 | 10 | 2024年12月9日 10:00 |
2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3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60 | 53个月 | 79.5 | 10 | |
3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4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56 | 53个月 | 74.2 | 10 | |
4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6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72 | 53个月 | 95.4 | 10 | |
5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0 | 53个月 | 92.75 | 10 | 2024年12月9日 10:30 |
6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2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4.76 | 53个月 | 99.057 | 10 | |
7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3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9.95 | 53个月 | 105.9338 | 10 | |
8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4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9.84 | 53个月 | 105.788 | 10 | |
9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5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65 | 53个月 | 113.4863 | 10 | 2024年12月9日 11:00 |
10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6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95 | 53个月 | 125.875 | 10 | |
11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7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91.35 | 53个月 | 121.0388 | 10 | |
12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8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100 | 53个月 | 132.5 | 10 | |
13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9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2.19 | 53个月 | 108.9018 | 10 | 2024年12月9日 13:30 |
14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0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37 | 53个月 | 113.1153 | 10 | |
15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3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 | 53个月 | 112.625 | 10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 (略) 络竞价的风险。
2、不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1日-12月6日(8:30-17: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 (略) —交 (略) 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产权 (略) ”。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止。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 (略) 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办理竞租手续、 (略) 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 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2月6日17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1-4号标的)、10:30(5-8号标的)、11:00(9-12号标的)、下午13:30(13-15号标的), (略) 产权电子交易 (略) 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略) 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2日内,买受人持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支付佣金, (略) 出具的相关文书到 (略) 签订《租赁合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竞租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缴纳租金。
3、竞租标的以现状拍租,租期53个月(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买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竞租前应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买人参与竞租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4、竞价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竞租标的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 (略) 支付佣金并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及租金。竞租保证金不冲抵佣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我公司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我公司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略) 征得委托人同意,将竞租标的再行竞租。标的再行竞租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租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租的费用。再行竞租的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7、买受人(承租人)仅限于按照委托人要求的使用用途、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买受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使用范围规定的,委托人(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买受人(承租人)对承租的标的不得进行违章搭盖、改建扩建,如需改造,需经委托人(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否则后果自负。租赁期内,如因上级及政府总体规划或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原因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出租方)、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9、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购买的生产设施和物资等动产归买受人(承租人)所有,买受人(承租人)投资的不动产在合同期满后的所有权无偿归委托人(出租方)所有。
10、竞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我公司提供的资料,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我公司按照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请于竞租前认真察看竞租标的原样及现状,并对标的物数(重)量、质量、外观、保养状况等信息与委托人核实确认,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的所有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代理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代理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竞价成交,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我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11、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2、如遇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本标的,竞租保证金退还原账户, (略) 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未竞得标的竞买人,其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账户。
13、 以 (略) 、委托人就其掌握和了解的瑕疵、标的现状作出的告知,竞买人应对拟要竞租的标的物自行充分了解并作出风险评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租,表示对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接受竞租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我公司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我公司就上述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我公司无关。
本交易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略) 411号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
交 易 公 告
(略) 金 (略) (略) (略) ,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RSSW-2024-081
2、项目名称:海阳所镇李家村南养殖池4个、小泓村西养殖池11个53个月租赁使用权。
3、本项目分15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面积(亩) | 出租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时间 |
1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1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56 | 53个月 | 74.2 | 10 | 2024年12月9日 10:00 |
2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3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60 | 53个月 | 79.5 | 10 | |
3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4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56 | 53个月 | 74.2 | 10 | |
4 | 海阳所镇李家村南6号养殖池租赁权 | 李家村南 | 72 | 53个月 | 95.4 | 10 | |
5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0 | 53个月 | 92.75 | 10 | 2024年12月9日 10:30 |
6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2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4.76 | 53个月 | 99.057 | 10 | |
7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3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9.95 | 53个月 | 105.9338 | 10 | |
8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4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79.84 | 53个月 | 105.788 | 10 | |
9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5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65 | 53个月 | 113.4863 | 10 | 2024年12月9日 11:00 |
10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6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95 | 53个月 | 125.875 | 10 | |
11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7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91.35 | 53个月 | 121.0388 | 10 | |
12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8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100 | 53个月 | 132.5 | 10 | |
13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9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2.19 | 53个月 | 108.9018 | 10 | 2024年12月9日 13:30 |
14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0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37 | 53个月 | 113.1153 | 10 | |
15 | 海阳所镇小泓村西13号养殖池租赁权 | 小泓村西 | 85 | 53个月 | 112.625 | 10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 (略) 络竞价的风险。
2、不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1日-12月6日(8:30-17: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 (略) —交 (略) 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产权 (略) ”。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止。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 (略) 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办理竞租手续、 (略) 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 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2月6日17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1-4号标的)、10:30(5-8号标的)、11:00(9-12号标的)、下午13:30(13-15号标的), (略) 产权电子交易 (略) 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略) 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2日内,买受人持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支付佣金, (略) 出具的相关文书到 (略) 签订《租赁合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竞租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缴纳租金。
3、竞租标的以现状拍租,租期53个月(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买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竞租前应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买人参与竞租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4、竞价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竞租标的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 (略) 支付佣金并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及租金。竞租保证金不冲抵佣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我公司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我公司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略) 征得委托人同意,将竞租标的再行竞租。标的再行竞租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租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租的费用。再行竞租的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7、买受人(承租人)仅限于按照委托人要求的使用用途、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买受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使用范围规定的,委托人(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买受人(承租人)对承租的标的不得进行违章搭盖、改建扩建,如需改造,需经委托人(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否则后果自负。租赁期内,如因上级及政府总体规划或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原因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出租方)、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9、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购买的生产设施和物资等动产归买受人(承租人)所有,买受人(承租人)投资的不动产在合同期满后的所有权无偿归委托人(出租方)所有。
10、竞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我公司提供的资料,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我公司按照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请于竞租前认真察看竞租标的原样及现状,并对标的物数(重)量、质量、外观、保养状况等信息与委托人核实确认,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的所有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代理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代理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竞价成交,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我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11、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2、如遇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本标的,竞租保证金退还原账户, (略) 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未竞得标的竞买人,其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账户。
13、 以 (略) 、委托人就其掌握和了解的瑕疵、标的现状作出的告知,竞买人应对拟要竞租的标的物自行充分了解并作出风险评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租,表示对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接受竞租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我公司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我公司就上述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我公司无关。
本交易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略) 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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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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