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彭镇金河村4、5、6、8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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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彭镇金河村4、5、6、8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双流区彭镇金河村4、5、6、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略) (略) 彭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地点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

项目规模

流转农用地561.707亩

流转用途

用于粮油种植

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标的详情

农用地共计561.707亩。 (略) 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一、土地租金:*·亩/年,租金一年一付。

二、工作经费及年度管理费用:110.00 元·亩/年。

流转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谷物种植资质,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参与竞买。

交易

服务费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a7-92b4-de*c0465.html)

交易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00元(大写:*万元整)

保证金

处置办法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 (略) 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 (略) 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 月18日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1月 19 日——2024年11月25日,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25日16:00时。

成交确认时间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11 月26日10:30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11月 26日上午10:0 (略) 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6、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 (略) (略) 彭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周吉洪

联系电话:*

(略) :成都农村产 (略) 双流分公司

双流区彭镇金河村4、5、6、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略) (略) 彭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561.70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地点

(略) 彭镇金河村4组、5组、6组、8组

项目规模

流转农用地561.707亩

流转用途

用于粮油种植

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标的详情

农用地共计561.707亩。 (略) 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一、土地租金:*·亩/年,租金一年一付。

二、工作经费及年度管理费用:110.00 元·亩/年。

流转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谷物种植资质,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参与竞买。

交易

服务费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a7-92b4-de*c0465.html)

交易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00元(大写:*万元整)

保证金

处置办法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 (略) 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 (略) 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 月18日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1月 19 日——2024年11月25日,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25日16:00时。

成交确认时间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11 月26日10:30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11月 26日上午10:0 (略) 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6、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 (略) (略) 彭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周吉洪

联系电话:*

(略) :成都农村产 (略) 双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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