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街沙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野狸岗地块招租公告
沙湾街沙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野狸岗地块招租公告
沙湾街沙湾东村交易公告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 项 目 | 资产状况 | 拟出租年限 | 拟出租 底价 | 递增情况 | 交易保证金 | 附加条件 | 默认加价 幅度 |
1 | 沙湾东村余庆巷12-107号闲置仓库(商铺) | 面积27㎡ | 3年 | 500元/月/宗(不含税) | 无 | 1000元 | 先交租后使用 | 100元/次 |
2 | 沙湾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 | 占地面积2697㎡ | 1年 | *元/宗/月(不含税) | 无 | *元 | 1.地块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内,如出租方需对本标的物进行发展或该标的物在出租方发展项目的范围内,*、*双方立刻终止合作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1000元/次 |
3 | 沙湾 (略) 部分闲置空地 | 占地面积600㎡ | 1年 | 3000元/月/宗(不含税) | 无 | 3000元 | 先交租后使用 | 200元/次 |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 (略) (略) 人民政府沙湾街 (略) ,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51注明:沙湾东村余庆巷12-107号闲置仓库/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 (略) 部分闲置空地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九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五、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 (略) 143号)
六、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七、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 (略) 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 (略) 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
十二、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 (略) 143号
联系电话:*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11月11日
租赁合同
出租方(*方):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人代表:何汉明
联系地址: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安宁东街77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方出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地块,面积约2697平方米,给*方使用。
二、*方租用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支付办法。
1、*方租用期限定1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方应如期返还租赁物。
2、租用该地的租金金额:租地面积2697平方米; 每月租金 。*方应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及应由*方承担的费用,*方有权按欠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天,*方除有权向*方追偿欠款及相关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外,还有权决定解除合同。
3、*、*双方约定,将*方参与本租赁物竞投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万圆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在*方结清相关费用、返还租赁物并经*方检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方。
4、*方在占用期间,土地上的一切建设包括新建、拆建、改建、重建全部由*方负责,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任何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方全部负责,与*方无关。若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拆除,也由*方自行负责,*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方如需新建、拆建、改建、重建的,应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方有权要求*方恢复原状,并可要求*方对*方的损失作赔偿。
三、双方权责:
(一)*方权责:
1、该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方使用。
2、协助配合*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仅限于提供现有资料及配合依法依规盖章,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风险由*方自行承担。
3、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一切补偿或赔偿归*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4、*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方对*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方权责:
1、*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依法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方应按时向*方缴交租金及其它一切费用。
3、如*方需用水、用电,*方负责出资安装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
4、如*方需搭建建(构)筑物,应先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方自行负责该建(构)筑物的装修及日常维修保养,以及沟渠的清理,且承担相应费用和税金。
5、*方负责安全、防火、防盗、消防、保卫、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责任。*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在该建(构)筑物内或土地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并接受政府部门及*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
6、如果*方聘请员工的,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并应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税务、劳动关系及工伤、社保等纠纷一概由*方自行负责,与*方无关。
五、*方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建(构)筑物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方负担。
六、租赁期内,如*方需对本合同的租赁物进行发展或该租赁物在*方发展项目的范围内,本合同立即终止,*、*双方就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30天内清场,将租赁物返还*方。
七、租赁物的返还
1.*方应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5日内交还租赁物。
2.*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应按本合同最后一个月租赁应缴款的三倍向*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方自动放弃租赁物范围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有 (略) 置该物品,如其中包含、涉及他人物品或权益的,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自行清理或聘请第三方清理引起的一切费用将由*方承担。同时,*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方迁出时止,由此造成*方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方未按照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 (略) 理租赁物内一切物品,*方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或索赔。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收回租 (略) 理租赁物内一切物品,*方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或索赔:
(1)因*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2)合同期满或解除后,逾期交还租赁物的。
3.*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应缴款、卫生费、用水综合费、用电综合费等)的,每逾期一日,*方需按所欠款项的2‰向*方支付违约金。*方有权向*方追偿其逾期未缴纳的一切费用。
4.因*方原因导致*方垫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工资等)的,*方应返还*方垫付的款项,并按*方垫付金额每日2‰计付利息给*方。
5.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函费(担保费)等)。
九、通知送达
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双方有效通知送达地址且为司法文件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送达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文件一经投递至该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租赁期满,租赁物按当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交易,*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本合同履行期间,*方有违约行为的,丧失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一式*份,*方、*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及结算中心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方代表签字: *方代表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沙湾街沙湾东村交易公告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 项 目 | 资产状况 | 拟出租年限 | 拟出租 底价 | 递增情况 | 交易保证金 | 附加条件 | 默认加价 幅度 |
1 | 沙湾东村余庆巷12-107号闲置仓库(商铺) | 面积27㎡ | 3年 | 500元/月/宗(不含税) | 无 | 1000元 | 先交租后使用 | 100元/次 |
2 | 沙湾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 | 占地面积2697㎡ | 1年 | *元/宗/月(不含税) | 无 | *元 | 1.地块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内,如出租方需对本标的物进行发展或该标的物在出租方发展项目的范围内,*、*双方立刻终止合作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1000元/次 |
3 | 沙湾 (略) 部分闲置空地 | 占地面积600㎡ | 1年 | 3000元/月/宗(不含税) | 无 | 3000元 | 先交租后使用 | 200元/次 |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 (略) (略) 人民政府沙湾街 (略) ,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51注明:沙湾东村余庆巷12-107号闲置仓库/华阳垃圾中转站旁空地/ (略) 部分闲置空地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九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五、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 (略) 143号)
六、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七、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 (略) 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 (略) 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
十二、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 (略) 143号
联系电话:*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11月11日
租赁合同
出租方(*方):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人代表:何汉明
联系地址: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安宁东街77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方出 (略) (略) 沙湾街沙湾东村华阳垃圾中转站旁地块,面积约2697平方米,给*方使用。
二、*方租用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支付办法。
1、*方租用期限定1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方应如期返还租赁物。
2、租用该地的租金金额:租地面积2697平方米; 每月租金 。*方应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及应由*方承担的费用,*方有权按欠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天,*方除有权向*方追偿欠款及相关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外,还有权决定解除合同。
3、*、*双方约定,将*方参与本租赁物竞投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万圆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在*方结清相关费用、返还租赁物并经*方检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方。
4、*方在占用期间,土地上的一切建设包括新建、拆建、改建、重建全部由*方负责,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任何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方全部负责,与*方无关。若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拆除,也由*方自行负责,*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方如需新建、拆建、改建、重建的,应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方有权要求*方恢复原状,并可要求*方对*方的损失作赔偿。
三、双方权责:
(一)*方权责:
1、该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方使用。
2、协助配合*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仅限于提供现有资料及配合依法依规盖章,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风险由*方自行承担。
3、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一切补偿或赔偿归*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4、*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方对*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方权责:
1、*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依法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方应按时向*方缴交租金及其它一切费用。
3、如*方需用水、用电,*方负责出资安装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
4、如*方需搭建建(构)筑物,应先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方自行负责该建(构)筑物的装修及日常维修保养,以及沟渠的清理,且承担相应费用和税金。
5、*方负责安全、防火、防盗、消防、保卫、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责任。*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在该建(构)筑物内或土地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并接受政府部门及*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
6、如果*方聘请员工的,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并应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税务、劳动关系及工伤、社保等纠纷一概由*方自行负责,与*方无关。
五、*方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建(构)筑物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方负担。
六、租赁期内,如*方需对本合同的租赁物进行发展或该租赁物在*方发展项目的范围内,本合同立即终止,*、*双方就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30天内清场,将租赁物返还*方。
七、租赁物的返还
1.*方应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5日内交还租赁物。
2.*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应按本合同最后一个月租赁应缴款的三倍向*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方自动放弃租赁物范围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有 (略) 置该物品,如其中包含、涉及他人物品或权益的,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自行清理或聘请第三方清理引起的一切费用将由*方承担。同时,*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方迁出时止,由此造成*方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方未按照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 (略) 理租赁物内一切物品,*方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或索赔。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收回租 (略) 理租赁物内一切物品,*方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或索赔:
(1)因*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2)合同期满或解除后,逾期交还租赁物的。
3.*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应缴款、卫生费、用水综合费、用电综合费等)的,每逾期一日,*方需按所欠款项的2‰向*方支付违约金。*方有权向*方追偿其逾期未缴纳的一切费用。
4.因*方原因导致*方垫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工资等)的,*方应返还*方垫付的款项,并按*方垫付金额每日2‰计付利息给*方。
5.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函费(担保费)等)。
九、通知送达
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双方有效通知送达地址且为司法文件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送达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文件一经投递至该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租赁期满,租赁物按当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交易,*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本合同履行期间,*方有违约行为的,丧失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一式*份,*方、*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及结算中心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方代表签字: *方代表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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