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桃渚镇洞港大坝内原洞港水果场南面地块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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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桃渚镇洞港大坝内原洞港水果场南面地块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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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 (略) 桃渚镇洞港大坝内(原洞港水果场)南面地块
    土地证号浙(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面积#.76平方米
    用途农用地
    类型农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根据《 (略)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确认移交表》,拥有标的所有权,部分土地拥有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联系人孔荟荟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2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5.08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3年内租金不变,第4年、第5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农用地,不能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非法经营活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0.#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修缮、原住户的安置以及地上橘树的移除,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水电费、数字电视费、宽带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其他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方的装修不得涉及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柱、樑、墙,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认可。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租赁期满,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装修的固定部分及构筑物(如阁楼、夹层、灯具、卫生洁具、电梯等)、水电设施等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 (略) 置,若承租方将其拆除,视为违约,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可移动装修物由承租 (略) 置。 9、租赁期内,租赁场地由承租方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保洁、消防安全等义务,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及其雇员造成出租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包括:群租、部分转租、变相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3、房屋由承租方进行修缮,修缮完成后,房屋安全等级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B级,方可使用。鉴定机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需负责对原住户(成员2人)的安置。 15、由承租方自行移除地上橘树,移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出租方递交备案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

项目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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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 (略) 桃渚镇洞港大坝内(原洞港水果场)南面地块
    土地证号浙(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面积#.76平方米
    用途农用地
    类型农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根据《 (略)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确认移交表》,拥有标的所有权,部分土地拥有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联系人孔荟荟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2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5.08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3年内租金不变,第4年、第5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农用地,不能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非法经营活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0.#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修缮、原住户的安置以及地上橘树的移除,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水电费、数字电视费、宽带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其他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方的装修不得涉及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柱、樑、墙,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认可。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租赁期满,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装修的固定部分及构筑物(如阁楼、夹层、灯具、卫生洁具、电梯等)、水电设施等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 (略) 置,若承租方将其拆除,视为违约,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可移动装修物由承租 (略) 置。 9、租赁期内,租赁场地由承租方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保洁、消防安全等义务,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及其雇员造成出租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包括:群租、部分转租、变相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3、房屋由承租方进行修缮,修缮完成后,房屋安全等级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B级,方可使用。鉴定机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需负责对原住户(成员2人)的安置。 15、由承租方自行移除地上橘树,移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出租方递交备案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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