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胜利街8号15号现迎宾路17号-1一栋商业办公楼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胜利街8号15号现迎宾路17号-1一栋商业办公楼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12时-2024年12月13日上午12时(延时除外)在“ (略) ”(WWW.PAIMAI.JD.COM)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伊犁哈萨克 (略) 胜利街8号15号( (略) 17号-1)一栋商业办公楼的第1层、第2层、第3-4层、第5-6层不动产{房产证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接受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现场等工作,现场时间根据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该房屋外观较为陈旧,空置状态。拖欠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的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本次评估不含产证外的地下室及附属用房(锅炉房),由竞买人自行与产权人协商解决。
(3)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 (略) 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取得标的物的税、费等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符合竞买资格,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
(略) : (略) (略) (略)
联系人:森巴提
咨询电话:0991-(略)、(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达坂 (略) 5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12时-2024年12月13日上午12时(延时除外)在“ (略) ”(WWW.PAIMAI.JD.COM)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伊犁哈萨克 (略) 胜利街8号15号( (略) 17号-1)一栋商业办公楼的第1层、第2层、第3-4层、第5-6层不动产{房产证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新(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接受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现场等工作,现场时间根据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该房屋外观较为陈旧,空置状态。拖欠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的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本次评估不含产证外的地下室及附属用房(锅炉房),由竞买人自行与产权人协商解决。
(3)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 (略) 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取得标的物的税、费等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符合竞买资格,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
(略) : (略) (略) (略)
联系人:森巴提
咨询电话:0991-(略)、(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达坂 (略) 5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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