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双土告字号-出让公示
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双土告字号-出让公示
(略) 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22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 (略) 委托, (略) (略) 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双峰县杏子铺镇城 (略) 两侧 | 地块一 | 404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33 | 400 | *元及其整倍数 |
地块二 | 7714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615 | 461 | *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三 | 348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2.0 建筑密度≤7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85 | 439 | *元及其整 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9722
(2)中国 (略)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62
(3)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 (略) (略) 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4年12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 (略) (略) 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杏子铺镇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农贸服务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3]47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略) 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22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 (略) 委托, (略) (略) 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双峰县杏子铺镇城 (略) 两侧 | 地块一 | 404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33 | 400 | *元及其整倍数 |
地块二 | 7714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615 | 461 | *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三 | 348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2.0 建筑密度≤7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85 | 439 | *元及其整 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9722
(2)中国 (略)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62
(3)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 (略) (略) 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4年12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 (略) (略) 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杏子铺镇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农贸服务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3]47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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