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1号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五年租赁权
宁波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1号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五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2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0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
价款支付要求 | 1、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2、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付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6个月租金应当在上期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3、物业管理费: (略)每平方米每月。 4、租金不递增。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2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10、在租赁期间,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力设备、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 11、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人或以出租人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人不得将出租人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合作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12、该房屋仅限承租人整体自用,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承租人在入驻后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成环评手续,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4、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5、水电、物业费自厂房交付之日起算,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6、本标的宁波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1号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出租面积为3702.64㎡,其中一层1577.84㎡,二层2124.8㎡。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误差在±50㎡则不作变更,如误差大于50㎡,则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面积变更。 17、挂牌底价年租金总价计算方式为(一层16元/月·平方米*1577.84平方米*12月=(略).28元;二层12元/月·平方米*2124.8平方米*12月=(略).2元,总计(略).48元),竞价后租金单价等比例上浮。 18、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有权参照物价指数等变动情况调整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后,应按新标准支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 19、本标的厂房无配套电力设备和电梯。如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同意后可配置电力设备和电梯设施,并加收设备使用费。 20、目前厂房正在工程收尾阶段,尚未进行消防验收。目前没有达到交付标准,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1月31日。合同正式生效日期按厂房正式交付日起算。如果届时未达到交付标准,则可以无条件解约,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1、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24、该标的产权方为宁波博 (略) ,后续合同与宁波 (略) 签订。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能为失信人或者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
履约保证金 | 16.(略)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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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2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0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
价款支付要求 | 1、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2、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付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6个月租金应当在上期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3、物业管理费: (略)每平方米每月。 4、租金不递增。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2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10、在租赁期间,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力设备、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 11、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人或以出租人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人不得将出租人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合作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12、该房屋仅限承租人整体自用,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承租人在入驻后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成环评手续,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4、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5、水电、物业费自厂房交付之日起算,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6、本标的宁波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1号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出租面积为3702.64㎡,其中一层1577.84㎡,二层2124.8㎡。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误差在±50㎡则不作变更,如误差大于50㎡,则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面积变更。 17、挂牌底价年租金总价计算方式为(一层16元/月·平方米*1577.84平方米*12月=(略).28元;二层12元/月·平方米*2124.8平方米*12月=(略).2元,总计(略).48元),竞价后租金单价等比例上浮。 18、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有权参照物价指数等变动情况调整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后,应按新标准支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 19、本标的厂房无配套电力设备和电梯。如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同意后可配置电力设备和电梯设施,并加收设备使用费。 20、目前厂房正在工程收尾阶段,尚未进行消防验收。目前没有达到交付标准,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1月31日。合同正式生效日期按厂房正式交付日起算。如果届时未达到交付标准,则可以无条件解约,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1、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24、该标的产权方为宁波博 (略) ,后续合同与宁波 (略) 签订。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能为失信人或者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
履约保证金 | 16.(略)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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