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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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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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

项目挂牌金额(元)


525

项目总面积(亩)


动态报价

竞价方式


项目类型

四荒 · 荒山


项目编号

#-#J


发包期限

2025-01-01至2054-12-31


挂牌时间

2024-11-13 09:00:00



待开始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



地块信息





新增耕地


525.00


荒山


新兴地


新增耕地


国道


新建地



*每亩约等于666.67平方米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略) 烧锅镇乡新建村村民委员会


使用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大安市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坐落位置

吉林省 (略) (略) 烧锅镇乡 新建村


项目总面积

525亩


项目总金额

#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5-01-01至2054-12-31


竞价保证金比例

1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11-13 09:00:00至2024-11-20 10:00:00


加价幅度

10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30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20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其他付款方式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 (略) 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各种补贴归受让方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1.用途:旱田、水田。2承包年限30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54年12月31日止。3,所有土地整理面积、地块、沟、道路、附属设施、农田井都按现有状况为准,村委会不负责任何地块、沟渠、道路、附属设施、农田井的使用和维修。4.分四个缴费期。第一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600元(35公顷x600元x10年=#元);第二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800元(35公顷x800元x10年=#元);第三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900元(35公顷x900元x5年=#元);第四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1500元(35公顷x1500元x5年=#元)。每期承包金必须在下一个缴费期前6个月交纳,由#方以转帐方式交与#方。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致电#咨询前期事宜,以便成交后因此项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合同签订。7.涉及政府或相关部门征用、土地开发治理等项目的,承包方无偿退出,发包方按合同剩余承包年限波还承包.,同时解除承包合同。8如遇征占,如有补偿,当年临时补信费及地面的属物补信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自行所有,承包方自行拆除地上附属物,永久补偿著归村集体。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 (略) 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 (略) 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 (略) 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9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保证金须按时足额汇入吉林省农 (略) 场有限公司的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请在规定时间内 (略) 络竞价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交易确认:最高报价者须通过资格条件审核,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顺位报价者须在接到《竞价结果确认书》的2日内进行签署,超过2日未签署视为放弃成交。放弃成交不追究违约责任;确认竞价结果后,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竞价保 (略) 置方式




交纳保证金比例

10%


保证金总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价保证金扣除竞价佣金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略) 场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略) 场留取竞价佣金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

1.在公告登记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用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交易的;

5.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未征集到

变更内容,重新公告。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相关事宜。


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1.受让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因转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受让方 (略) 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 (略) 场无关, (略) 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不保证附着物的完好,受让方不需使用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受让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


勘验地点

标的坐落位置



勘验联系人

吴万荣


联系电话

#


咨询信息



项目联系人

唐丽卓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至16:00



咨询地址

(略) 烧锅镇乡综合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

0431-#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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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

项目挂牌金额(元)


525

项目总面积(亩)


动态报价

竞价方式


项目类型

四荒 · 荒山


项目编号

#-#J


发包期限

2025-01-01至2054-12-31


挂牌时间

2024-11-13 09:00:00



待开始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



地块信息





新增耕地


525.00


荒山


新兴地


新增耕地


国道


新建地



*每亩约等于666.67平方米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略) 烧锅镇乡新建村村民委员会


使用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大安市烧锅镇乡新建村新增耕地


坐落位置

吉林省 (略) (略) 烧锅镇乡 新建村


项目总面积

525亩


项目总金额

#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5-01-01至2054-12-31


竞价保证金比例

1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11-13 09:00:00至2024-11-20 10:00:00


加价幅度

10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30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20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其他付款方式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 (略) 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各种补贴归受让方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1.用途:旱田、水田。2承包年限30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54年12月31日止。3,所有土地整理面积、地块、沟、道路、附属设施、农田井都按现有状况为准,村委会不负责任何地块、沟渠、道路、附属设施、农田井的使用和维修。4.分四个缴费期。第一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600元(35公顷x600元x10年=#元);第二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800元(35公顷x800元x10年=#元);第三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900元(35公顷x900元x5年=#元);第四个缴费期价格为每公顷1500元(35公顷x1500元x5年=#元)。每期承包金必须在下一个缴费期前6个月交纳,由#方以转帐方式交与#方。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致电#咨询前期事宜,以便成交后因此项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合同签订。7.涉及政府或相关部门征用、土地开发治理等项目的,承包方无偿退出,发包方按合同剩余承包年限波还承包.,同时解除承包合同。8如遇征占,如有补偿,当年临时补信费及地面的属物补信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自行所有,承包方自行拆除地上附属物,永久补偿著归村集体。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 (略) 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 (略) 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 (略) 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9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保证金须按时足额汇入吉林省农 (略) 场有限公司的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请在规定时间内 (略) 络竞价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交易确认:最高报价者须通过资格条件审核,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顺位报价者须在接到《竞价结果确认书》的2日内进行签署,超过2日未签署视为放弃成交。放弃成交不追究违约责任;确认竞价结果后,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竞价保 (略) 置方式




交纳保证金比例

10%


保证金总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价保证金扣除竞价佣金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略) 场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略) 场留取竞价佣金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

1.在公告登记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用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交易的;

5.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未征集到

变更内容,重新公告。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相关事宜。


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1.受让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因转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受让方 (略) 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 (略) 场无关, (略) 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不保证附着物的完好,受让方不需使用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受让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


勘验地点

标的坐落位置



勘验联系人

吴万荣


联系电话

#


咨询信息



项目联系人

唐丽卓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至16:00



咨询地址

(略) 烧锅镇乡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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