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罗圈峪建设项目产生弃石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沂南县罗圈峪建设项目产生弃石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沂南县罗圈峪建设项目产生弃石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4年11月19日10 时0 (略) (略) (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一:弃石一宗,约3534吨,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
2、标的二:弃石一宗,约3565.5吨,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
二、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略) 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时前,将 (略) 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山东金 (略) ,账号:(略)174,开户行:中国 (略) 沂南青驼支行,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办理报名登记,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1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2、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 (略) 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4、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一次 (略) 置,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标的一开始时间:10:00,标的二开始时间:10:10,)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时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县财政。
8、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略)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略)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略)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9、标的一次 (略) 置,买受人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范围开采,开采范围内采挖最终数量不影响竞拍成交价款。采挖结束,委托方将对标的物采挖情况进行二次测量,对超设计范围、超采挖深度开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拍卖方电话:(略)
山东金 (略)
2024年11月11日
沂南县罗圈峪建设项目产生弃石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4年11月19日10 时0 (略) (略) (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一:弃石一宗,约3534吨,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
2、标的二:弃石一宗,约3565.5吨,起拍价(略).00元。保证金(略)元。
二、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略) 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时前,将 (略) 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山东金 (略) ,账号:(略)174,开户行:中国 (略) 沂南青驼支行,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办理报名登记,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1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2、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 (略) 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4、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一次 (略) 置,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标的一开始时间:10:00,标的二开始时间:10:10,)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时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县财政。
8、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略)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略)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略)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9、标的一次 (略) 置,买受人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范围开采,开采范围内采挖最终数量不影响竞拍成交价款。采挖结束,委托方将对标的物采挖情况进行二次测量,对超设计范围、超采挖深度开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拍卖方电话:(略)
山东金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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