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集体经济车间招租项目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集体经济车间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 |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集体经济车间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TXNJ-*-1(重)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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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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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晓雯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统称“藤县农交中心”)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藤县农交中心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藤县农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并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与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交割时限:本次招租藤县农交中心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出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4.其他风险约定: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竞租人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承租方不得向藤县农交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集体经济车间位于藤县太平镇柴咀村,建筑面积为1350平方米,共1层。承租方统一收集太平镇及县内农副产品,如和平粉葛、古龙八角、岭景玉桂、太平无籽西瓜、砂糖橘和优质稻等农副产品,农副产品通过包装、加工后, (略) 销往全国各地,可帮助县内广大种养农户解决农 (略) 问题,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带动周边群众就业;承租方可开设电子厂、服装厂等其他产业。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一年一付,前三年的年租金不变,之后每三年在原有的租金上递增5%。 承租方租赁期间应制定联农带农机制,如员工聘请工作人员不低于总用工量10%或12人以上的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务工;优先购买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产品生产原料或其自行生产的产品达到10%以上;优先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或有需要人群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优先对与项目主营业务一致的产业发展脱贫户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产提质,实现产业增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2 09:00:00 至 2024-11-18 18:00:00 | |||
报名手续 |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农业相关承包合同、经验案例、工作性质证明、个人承诺等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三、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藤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成交后,承租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四、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农村 (略) 藤县分公司 银行账号:4086 1201 0117 7912 569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4-11-18 18: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租未成交者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12 09:00:00-2024-11-18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90 | ||
服务费 | 按《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附件下载 |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雄辉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藤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集体经济车间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TXNJ-*-1(重)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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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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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晓雯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统称“藤县农交中心”)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藤县农交中心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藤县农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并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与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交割时限:本次招租藤县农交中心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出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4.其他风险约定: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竞租人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承租方不得向藤县农交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集体经济车间位于藤县太平镇柴咀村,建筑面积为1350平方米,共1层。承租方统一收集太平镇及县内农副产品,如和平粉葛、古龙八角、岭景玉桂、太平无籽西瓜、砂糖橘和优质稻等农副产品,农副产品通过包装、加工后, (略) 销往全国各地,可帮助县内广大种养农户解决农 (略) 问题,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带动周边群众就业;承租方可开设电子厂、服装厂等其他产业。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一年一付,前三年的年租金不变,之后每三年在原有的租金上递增5%。 承租方租赁期间应制定联农带农机制,如员工聘请工作人员不低于总用工量10%或12人以上的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务工;优先购买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产品生产原料或其自行生产的产品达到10%以上;优先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或有需要人群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优先对与项目主营业务一致的产业发展脱贫户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产提质,实现产业增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2 09:00:00 至 2024-11-18 18:00:00 | |||
报名手续 |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农业相关承包合同、经验案例、工作性质证明、个人承诺等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三、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藤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成交后,承租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四、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农村 (略) 藤县分公司 银行账号:4086 1201 0117 7912 569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4-11-18 18: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租未成交者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12 09:00:00-2024-11-18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90 | ||
服务费 | 按《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附件下载 |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雄辉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藤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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