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让公字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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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让公字号-出让公示

浙江省安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24]3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AJ2024J-040

安吉县梅溪镇2014-50地块

梅溪 (略) 西南侧

1860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其中旅馆建筑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不低于51%)

40

120

578

1.3-1.7

不大于 45%

/

AJ2024J-041

安吉县递铺 (略) 西侧、 (略) 南侧地块

递铺街道康山村, (略) 西侧、 (略) 南侧

#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零售商业占计容面积不高于30%)

40

650

3220

1-1.3

不大于 45%

不低于20%

AJ2024J-042

安吉县灵峰街道2024-24地块

灵峰街道灵峰村

1483

餐饮用地

40

73

361

0.9-1.2

不大于 50%

/

AJ2024J-043

安吉县灵峰街道2024-23地块

灵峰街道灵峰村

1335

餐饮用地

40

65

325

0.9-1.2

不大于 50%

/

AJ2024J-044

安吉县递铺街道2018-302地块

递铺街道双河村

#

娱乐康体用地

40

540

2684

1-1.2

不大于 4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凡联合申请竞买的, (略) ,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所有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溢价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 (略) 站进入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至2024年12月2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6:00

拍卖时间:AJ2024J-040:2024年12月03日 09:00

AJ2024J-041:2024年12月03日 09:30

AJ2024J-042:2024年12月03日 10:00

AJ2024J-043:2024年12月03日 10:30

AJ2024J-044:2024年12月03日 11: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根据《安吉县土地出让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AJ2024J-040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57.#元、AJ2024J-042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8.#元、AJ2024J-041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元、AJ2024J-043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元、AJ2024J-044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268.#元(若有溢价按相应比例计提)。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吉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 (略) 储备中心 (略)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 (略) (0572--#)

(略) (0572--#)

联 系 人:安吉县自然资 (略) 刘先生 黄女士

(略) 魏女士 黄女士

安吉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浙江省安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24]3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AJ2024J-040

安吉县梅溪镇2014-50地块

梅溪 (略) 西南侧

1860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其中旅馆建筑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不低于51%)

40

120

578

1.3-1.7

不大于 45%

/

AJ2024J-041

安吉县递铺 (略) 西侧、 (略) 南侧地块

递铺街道康山村, (略) 西侧、 (略) 南侧

#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零售商业占计容面积不高于30%)

40

650

3220

1-1.3

不大于 45%

不低于20%

AJ2024J-042

安吉县灵峰街道2024-24地块

灵峰街道灵峰村

1483

餐饮用地

40

73

361

0.9-1.2

不大于 50%

/

AJ2024J-043

安吉县灵峰街道2024-23地块

灵峰街道灵峰村

1335

餐饮用地

40

65

325

0.9-1.2

不大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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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24J-044

安吉县递铺街道2018-302地块

递铺街道双河村

#

娱乐康体用地

40

540

2684

1-1.2

不大于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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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凡联合申请竞买的, (略) ,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所有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溢价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 (略) 站进入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至2024年12月2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6:00

拍卖时间:AJ2024J-040:2024年12月03日 09:00

AJ2024J-041:2024年12月03日 09:30

AJ2024J-042:2024年12月03日 10:00

AJ2024J-043:2024年12月03日 10:30

AJ2024J-044:2024年12月03日 11: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根据《安吉县土地出让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AJ2024J-040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57.#元、AJ2024J-042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8.#元、AJ2024J-041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元、AJ2024J-043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元、AJ2024J-044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268.#元(若有溢价按相应比例计提)。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吉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 (略) 储备中心 (略)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 (略) (0572--#)

(略) (0572--#)

联 系 人:安吉县自然资 (略) 刘先生 黄女士

(略) 魏女士 黄女士

安吉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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