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人民法院关于望江县华阳镇望华路工业园区F114幢及望江县华阳镇杨湾路工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望江县人民法院关于望江县华阳镇望华路工业园区F114幢及望江县华阳镇杨湾路工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望 (略)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告期30天届满后,于2024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2月15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略) (网址: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 (略) 望江县华 (略) (略) F114幢及望江县华 (略) 工业房地产,房地产权证:房地权证华阳镇字第*号,房地权证望公房字第06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望国用2010第651号,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证载建筑面积:1946.03㎡,F114幢建筑所在层为1到4层,总层数为4层, (略) 工业房地产建筑所在层为1到2层,总层数为2层。建筑结构均为混合结构。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进行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竞拍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均需 (略) 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 (略) (略) 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 (略) 指定账户(户名:望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望江县支行,账号:1285 4001 0400 *),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竞买人需就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情况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需提前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这一风险,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 (略)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6-*(8:30-11:30 15:00-17:00)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罗先生)
本院联系地址:望江县华阳 (略) 望 (略) (略)
望 (略)
2024年11月13日
安徽省望 (略)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告期30天届满后,于2024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2月15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略) (网址: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 (略) 望江县华 (略) (略) F114幢及望江县华 (略) 工业房地产,房地产权证:房地权证华阳镇字第*号,房地权证望公房字第06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望国用2010第651号,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证载建筑面积:1946.03㎡,F114幢建筑所在层为1到4层,总层数为4层, (略) 工业房地产建筑所在层为1到2层,总层数为2层。建筑结构均为混合结构。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进行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竞拍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均需 (略) 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 (略) (略) 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 (略) 指定账户(户名:望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望江县支行,账号:1285 4001 0400 *),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竞买人需就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情况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需提前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这一风险,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 (略)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6-*(8:30-11:30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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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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