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八里小区新风路11号-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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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八里小区新风路11号-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R2024SC#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11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26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1-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2、其他事项: 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仅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评估面积以产权持有人申报面积为准。 二、其它披露事项 1、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 四 (略) 双磨村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 、 (略) (略) 府青街道 (略) (略) 圣和巷41-53号商铺、 (略) (略) (略) (略) 11号商铺、 (略) (略) (略) (略) 21号商铺 分别单独 转让。本次转让的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性质为出让 ,用途为商业。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2、 本次转让的 位于四 (略) 双磨村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 的 项目 中 有四个 房屋 建筑物 , 该项目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其中 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 共计965.04㎡, 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其余两个 房屋建筑(牡丹山庄二期工程共计 767.63㎡ ) 取得了 房屋所有权证 。本次转让 按照现状 整体 转让, 成交后 受让方若要办理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需自行承担 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 所有 税费 ,转让方可 提供相关修建资料, 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 3、 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4、本次转让标的 (略) 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通知承租方。本次转让的标的中, (略) (略) (略) (略) 21号房产无优先购买权。其余房产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未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该优先购买权人白愿放弃该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5 、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且租赁未到期的,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租赁情况详见《房屋租赁明细表》。 6 、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且租赁未到期的标的租金收益归属的基准日为《 产权交易合同 》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交易 凭证 》后的下一月的第1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 凭证 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30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7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21 号中的61 ㎡ ,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2027年 6月 30日;标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项目、 (略) (略) (略) (略) 21 号中的76 ㎡ 、 (略) (略) (略) (略) 11 (略) (略) (略) 圣和巷 41-53 号项目的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本次转让的 公告期中转让方 将 同 时进行招租 ,租期为一年,若上述 标 的在交易成功且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 招租 成功 ,受让方需 继续履行新的租赁合同 。 如需提前解除新的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 、本次转让标的无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 10 、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规定各自承担。 11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因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工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3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14 、 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 《房产转让明细表》等。 15 、标的查看联系方式及时间: 联系人 :陈国云 电话:#
项目编号 GR2024SC#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11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26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1-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2、其他事项: 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仅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评估面积以产权持有人申报面积为准。 二、其它披露事项 1、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 四 (略) 双磨村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 、 (略) (略) 府青街道 (略) (略) 圣和巷41-53号商铺、 (略) (略) (略) (略) 11号商铺、 (略) (略) (略) (略) 21号商铺 分别单独 转让。本次转让的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性质为出让 ,用途为商业。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2、 本次转让的 位于四 (略) 双磨村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 的 项目 中 有四个 房屋 建筑物 , 该项目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其中 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 共计965.04㎡, 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其余两个 房屋建筑(牡丹山庄二期工程共计 767.63㎡ ) 取得了 房屋所有权证 。本次转让 按照现状 整体 转让, 成交后 受让方若要办理牡丹山庄三期工程和青城山房屋(简易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需自行承担 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 所有 税费 ,转让方可 提供相关修建资料, 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 3、 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具体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4、本次转让标的 (略) 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通知承租方。本次转让的标的中, (略) (略) (略) (略) 21号房产无优先购买权。其余房产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未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该优先购买权人白愿放弃该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5 、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且租赁未到期的,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租赁情况详见《房屋租赁明细表》。 6 、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且租赁未到期的标的租金收益归属的基准日为《 产权交易合同 》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交易 凭证 》后的下一月的第1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 凭证 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30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7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21 号中的61 ㎡ ,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2027年 6月 30日;标的青城后山牡丹山庄项目、 (略) (略) (略) (略) 21 号中的76 ㎡ 、 (略) (略) (略) (略) 11 (略) (略) (略) 圣和巷 41-53 号项目的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本次转让的 公告期中转让方 将 同 时进行招租 ,租期为一年,若上述 标 的在交易成功且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 招租 成功 ,受让方需 继续履行新的租赁合同 。 如需提前解除新的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 、本次转让标的无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 10 、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规定各自承担。 11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因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工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3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14 、 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 《房产转让明细表》等。 15 、标的查看联系方式及时间: 联系人 :陈国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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