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4〕3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决定拍卖出让2024G-319号、2024G-320号、2024G-3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M2、亩) | 出让年限 | 规划用途 | 行业 类型 | 规划条件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2024G-319 | (略) 以北、 (略) 以东 | #(53.13)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0.9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2024G-320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5(92.67)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1.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2024G-326 | (略) 以西、 (略) 以北 | #.1(36.5)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1.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4G-319 | 1283 | 257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G-320 | 2237 | 448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G-326 | 971 | 195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 (略) 公共 (略) (http://**/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略) 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 (略) 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 (略) 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日, (略)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4〕36号)。
缴纳竞买 (略) 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4年12月3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2024G-319号、2024G-320号、2024G-326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1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2024G-319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5. 2024G-320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6. 2024G-326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7. (略) 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438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日照经济技 (略) (略) 366号)。
8.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9.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咨询。地址: (略) (略) 366号,联系电话:0633-#。
10.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 (略) 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 (略) (略) (略) 518号日照国际博览 (略) (略) 窗口C (略) ,联系人:杨光 0633-#。技术支持电话:0531-#/#,技术支持QQ号:#/#。
11. 竞买 (略) 公共 (略) 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技术支持QQ号:#。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
2024年11月13日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4〕3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决定拍卖出让2024G-319号、2024G-320号、2024G-3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M2、亩) | 出让年限 | 规划用途 | 行业 类型 | 规划条件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2024G-319 | (略) 以北、 (略) 以东 | #(53.13)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0.9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2024G-320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5(92.67)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1.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2024G-326 | (略) 以西、 (略) 以北 | #.1(36.5) | 30 | 工业用地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容积率≥1.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4G-319 | 1283 | 257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G-320 | 2237 | 448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G-326 | 971 | 195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 (略) 公共 (略) (http://**/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略) 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 (略) 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 (略) 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日, (略)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4〕36号)。
缴纳竞买 (略) 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4年12月3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2024G-319号、2024G-320号、2024G-326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1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2024G-319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5. 2024G-320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6. 2024G-326号宗地出让后,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 (略) 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7. (略) 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438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日照经济技 (略) (略) 366号)。
8.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9.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 (略) 自然资 (略) 日照经济技 (略) 分局咨询。地址: (略) (略) 366号,联系电话:0633-#。
10.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 (略) 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 (略) (略) (略) 518号日照国际博览 (略) (略) 窗口C (略) ,联系人:杨光 0633-#。技术支持电话:0531-#/#,技术支持QQ号:#/#。
11. 竞买 (略) 公共 (略) 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技术支持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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