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五原县华蒙 (略) (以下简称:华蒙粮油)、五原县雨承 (略) (以下简称:雨承农业)2户债权资产, (略) 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4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物 | 保证人 | 资产所在地 |
1 | 华蒙粮油 | 6,* | 11,* | 17,* | 1.安平持有的位于五原县和胜乡旧政府所在地的*.79㎡工业土地和4678.58㎡工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安平持有的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红 (略) 祥和家园的116.31㎡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 (略) 吉泰 (略) (原 (略) (略) )、安平、徐晓桦、安子智、赵秀花 | (略) |
2 | 雨承农业 | 4,* | 7,* | 12,* | (略) 吉泰 (略) (原 (略) (略) )、刘华、张娟、王海春、葛瑞娜。 | (略) | |
合计 | 11,* | 18,* | 30,*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 (略) 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 (略) 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 (略) 、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略) 置资 (略) 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11月6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五原县华蒙 (略) (以下简称:华蒙粮油)、五原县雨承 (略) (以下简称:雨承农业)2户债权资产, (略) 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4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物 | 保证人 | 资产所在地 |
1 | 华蒙粮油 | 6,* | 11,* | 17,* | 1.安平持有的位于五原县和胜乡旧政府所在地的*.79㎡工业土地和4678.58㎡工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安平持有的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红 (略) 祥和家园的116.31㎡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 (略) 吉泰 (略) (原 (略) (略) )、安平、徐晓桦、安子智、赵秀花 | (略) |
2 | 雨承农业 | 4,* | 7,* | 12,* | (略) 吉泰 (略) (原 (略) (略) )、刘华、张娟、王海春、葛瑞娜。 | (略) | |
合计 | 11,* | 18,* | 30,*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 (略) 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 (略) 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 (略) 、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略) 置资 (略) 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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