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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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19:12
农历十月十三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挂牌价(元/年) 1,(略) 保证金(元) 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11.26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自由报价竞价时间 2024.11.27上午10:30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评估价格(元/年) 挂牌价格(元/年) 招租面积(㎡)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 (略).00-(略).00 (略).00 213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 (略) (略).00-(略).00 (略).00 157
唐城墙 (略) 复合型书屋 (略).00-(略).00 (略).00 383
唐城墙 (略) (略) (略).00-(略).00 (略).00 280
合计 (略).00-(略).00 (略).00 1033
租赁期限 5年 起租日 按照租赁协议约定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装修免租期 2个月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经同意后可开展 租金递增方式 按照《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44号)文件要求执行
租赁押金(元) 首年两个月标准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西安 (略) 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朋飞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4]第1131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信息披露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该标的不分割招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 (略) 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3.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

招商方联系人:王雨程 联系方式:029-(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略)

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19:12
农历十月十三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挂牌价(元/年) 1,(略) 保证金(元) 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11.26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自由报价竞价时间 2024.11.27上午10:30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评估价格(元/年) 挂牌价格(元/年) 招租面积(㎡)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 (略).00-(略).00 (略).00 213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 (略) (略).00-(略).00 (略).00 157
唐城墙 (略) 复合型书屋 (略).00-(略).00 (略).00 383
唐城墙 (略) (略) (略).00-(略).00 (略).00 280
合计 (略).00-(略).00 (略).00 1033
租赁期限 5年 起租日 按照租赁协议约定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装修免租期 2个月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经同意后可开展 租金递增方式 按照《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44号)文件要求执行
租赁押金(元) 首年两个月标准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西安 (略) 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朋飞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4]第1131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信息披露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该标的不分割招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 (略) 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3.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

招商方联系人:王雨程 联系方式:02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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