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 ||
挂牌价(元/年) | 1,(略) | 保证金(元) | 0.0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11.26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自由报价竞价时间 | 2024.11.27上午10:30 |
二、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格(元/年) | 挂牌价格(元/年) | 招租面积(㎡)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 | (略).00-(略).00 | (略).00 | 213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 (略) | (略).00-(略).00 | (略).00 | 157 |
唐城墙 (略) 复合型书屋 | (略).00-(略).00 | (略).00 | 383 |
唐城墙 (略) (略) | (略).00-(略).00 | (略).00 | 280 |
合计 | (略).00-(略).00 | (略).00 | 1033 |
租赁期限 | 5年 | 起租日 | 按照租赁协议约定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装修免租期 | 2个月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同意后可开展 | 租金递增方式 | 按照《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44号)文件要求执行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两个月标准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 ||
三、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 (略) 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朋飞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4]第1131号 | ||
四、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该标的不分割招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 (略) 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3.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王雨程 联系方式:029-(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略)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唐城墙遗址3区复合型书屋及外摆区挂牌招租 | ||
挂牌价(元/年) | 1,(略) | 保证金(元) | 0.0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11.26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自由报价竞价时间 | 2024.11.27上午10:30 |
二、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格(元/年) | 挂牌价格(元/年) | 招租面积(㎡)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场复合型书屋 | (略).00-(略).00 | (略).00 | 213 |
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脸谱广 (略) | (略).00-(略).00 | (略).00 | 157 |
唐城墙 (略) 复合型书屋 | (略).00-(略).00 | (略).00 | 383 |
唐城墙 (略) (略) | (略).00-(略).00 | (略).00 | 280 |
合计 | (略).00-(略).00 | (略).00 | 1033 |
租赁期限 | 5年 | 起租日 | 按照租赁协议约定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装修免租期 | 2个月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同意后可开展 | 租金递增方式 | 按照《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44号)文件要求执行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两个月标准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 ||
三、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 (略) 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朋飞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4]第1131号 | ||
四、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该标的不分割招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 (略) 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3.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王雨程 联系方式:029-(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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