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塘风貌街北段6号楼101-2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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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南塘风貌街北段6号楼101-2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1月27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 (略)  (略) ,该资产已 (略) 文化 (略)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投标式拍卖,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待最高报价确认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文化 (略)
    联系人 薛翔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滨江 (略) 展银大厦19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6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元,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租金前两年不变,从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出租用途 标的物出租用途:符合不动产证使用性质的业态, (略) 功能限制,不得从事重油类餐饮;不得从事医疗行业。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物租期:5年(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免租装修期:无,用途商业;目前状态:在租,租期至2024年11月27日止,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物出租用途:符合不动产证使用性质的业态, (略) 功能限制,不得从事重油类餐饮;不得从事医疗行业。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3、竞买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得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竞得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30%(取百位整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付清。 5、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成交后的相关事项: (1)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结果公告( (略)  (略) 官网发布的招租结果公示为准)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2)标的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出租标 (略) 于使用中,标的如由其他意向人竞得,原承租人须在3日内无条件腾空房屋。竞得人须在收到标的移交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竞得人,则竞得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房屋,同时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0、竞买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未在“中国执行 (略) ”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4、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记录、有重大诉讼等的企业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5、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最大股东作为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88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1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5、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 6、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8、报价书递交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11时止 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10、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 11、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1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金女士 电话 0577-*、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1月27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 (略)  (略) ,该资产已 (略) 文化 (略)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投标式拍卖,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待最高报价确认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文化 (略)
    联系人 薛翔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滨江 (略) 展银大厦19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6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元,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租金前两年不变,从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出租用途 标的物出租用途:符合不动产证使用性质的业态, (略) 功能限制,不得从事重油类餐饮;不得从事医疗行业。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物租期:5年(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免租装修期:无,用途商业;目前状态:在租,租期至2024年11月27日止,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物出租用途:符合不动产证使用性质的业态, (略) 功能限制,不得从事重油类餐饮;不得从事医疗行业。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3、竞买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得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竞得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30%(取百位整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付清。 5、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成交后的相关事项: (1)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结果公告( (略)  (略) 官网发布的招租结果公示为准)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2)标的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出租标 (略) 于使用中,标的如由其他意向人竞得,原承租人须在3日内无条件腾空房屋。竞得人须在收到标的移交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竞得人,则竞得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房屋,同时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0、竞买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未在“中国执行 (略) ”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4、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记录、有重大诉讼等的企业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5、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最大股东作为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88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1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5、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 6、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8、报价书递交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11时止 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10、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 11、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1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金女士 电话 0577-*、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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