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52号、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井公资告字16号-出让公示
井陉县52号、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井公资告字16号-出让公示
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16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
[2024]52号 |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 2204.67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91 | 91 | 5 | ≥0.6 ≤1.5 | ≤24 | ≤15% | ≥30% ≤60%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1.26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 |||||||||||
[2024]53号 |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 729.36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30 | 30 | 5 | ≥0.6 ≤1.5 | ≤24 | ≤15% | ≥30% ≤60%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0.42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向 (略)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 (略) 25 (略) 进行( (略) 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52号、[2024]53号两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 (略) 25 (略)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
(略)
2024年11月13日
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16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
[2024]52号 |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 2204.67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91 | 91 | 5 | ≥0.6 ≤1.5 | ≤24 | ≤15% | ≥30% ≤60%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1.26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 |||||||||||
[2024]53号 |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 729.36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30 | 30 | 5 | ≥0.6 ≤1.5 | ≤24 | ≤15% | ≥30% ≤60%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0.42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向 (略)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 (略) 25 (略) 进行( (略) 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52号、[2024]53号两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 (略) 25 (略)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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