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52号、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井公资告字16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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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52号、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井公资告字16号-出让公示

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16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位 置

面积

(平方米)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规划指标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米)

绿地率

建筑系数

[2024]52号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2204.6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0年

91

91

5

≥0.6

≤1.5

≤24

≤15%

≥30%

≤60%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1.26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2024]53号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729.36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0年

30

30

5

≥0.6

≤1.5

≤24

≤15%

≥30%

≤60%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0.42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向 (略)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 (略) 25 (略) 进行( (略) 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52号、[2024]53号两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 (略) 25 (略)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

(略)

2024年11月13日

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16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位 置

面积

(平方米)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规划指标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米)

绿地率

建筑系数

[2024]52号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2204.6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0年

91

91

5

≥0.6

≤1.5

≤24

≤15%

≥30%

≤60%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1.26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2024]53号

井陉县经 (略) (南区)

729.36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0年

30

30

5

≥0.6

≤1.5

≤24

≤15%

≥30%

≤60%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能耗指标:≤0.42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 (略) 红线:1.按照《石家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 (略) 红线管理规定》、《 (略) 绿线管理规定》、《 (略) 黄线管理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井陉 (略) 25 (略) 向 (略)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 (略) 25 (略) 进行( (略) 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52号、[2024]53号两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 (略) 25 (略)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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